逾期未檢驗車輛怎么處罰
車輛逾期未年檢的處罰如下:
1、車輛超過年檢期一年以內的,及時去車管部門辦理年檢手續,不會面臨處罰;
2、沒有年檢仍然開車上路,被交警查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會受到扣3分,罰款200元,暫扣車輛的處罰。
車輛年檢,就是指每個已經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要的一項檢測,車輛年檢可以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車輛逾期未年檢怎么處罰
按照規定,汽車逾期未年檢在三個月以內,可以直接補辦,會收到口頭警告,不罰款。汽車脫審超過三個月但是不到兩年,需要繳納罰款五十到兩百元不等,扣三分。汽車超過兩年都沒有進行年檢,車輛檔案會被注銷。
法律分析
車輛年審也叫車輛年檢,也就是機動車年檢。車輛年審流程是指機動車輛每年進行審車時的固定流程。小車和藍牌面包車,新車上牌后前六年,每二年一審;六年后,則是一年一審;十五年后是一年兩審。貨車上牌后,每年一審,十年后,一年兩審。車輛年檢要用到的證件有:車輛的行駛證,有效的交強保險單和車船使用稅。如果車輛在路上被交警查到沒有年審,會對其車主進行罰款或扣車,與此同時,在保險合同中,未及時年檢的車被視為不合格車輛,一旦出現車險事故是不對其進行理賠的。機動車輛為了申領行駛牌照而嫌畝春進行的檢驗稱為初次年檢。初次年檢的目的,在于審核機動車是否具備申領牌證的條件,年檢的內容為一、是否有車輛使用說明書、合格證(進口車輛的商檢證明),車體上的出廠見樣標記是否齊備。二、對機動車內外輪廓尺寸及輪距、軸距進行測量。測量的具體項目是車長、車寬、車高、車廂欄板高度及面積、輪距、軸距等。三、按技術檢驗標準逐項進行。合格后,填寫"機動車初檢異動登記表",并按原廠規定填寫空車質量、裝載質量、乘載人數、駕駛室乘坐人數。
法律依據耐咐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芹耐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逾期未年檢怎么處罰
車輛逾期年檢的后果:
1、如果車輛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年檢,不僅無法確保行車安全,同時被交警抓到后,還會導致駕駛證扣3分,罰款200元;
2、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年檢的車輛,在行駛車輛期間有出現交通事故,需要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保險公司有權利拒絕賠償;
3、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如果機動車在年檢有效期滿了之后,連續3個檢驗周期,都沒有獲得年檢合格標志,就會導致對車輛進行強制報廢。
車輛年檢(個人)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車輛年檢(單位)所需資料:
1、行駛證原件;
2、交強險副本;
3、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
4、委托書(蓋鮮章);
5、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6、車輛。
汽車年審辦理材料:
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私車除車主簽字外還須附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公車的須附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及填寫《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2、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
3、行駛證(正副頁);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新車第一、二次參加年檢時可免);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采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8、委托本地核發合格標志的需提供《委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和回執;
9、涉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和交通事故的應事先處理完畢;
10、法院查封的車輛需要辦理定期檢驗的,憑法院提供的證明、憑證辦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綜上所述,機動車6年后不滿10年的每兩年審核一次,分別是第6年和第8年。機動車處于10年到15年之間,就需要每年對車輛做一次年檢,等到超過15年時間后,就需要相隔半年時間做一次年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七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機動車行駛證記載的登記內容與該機動車的有關情況不符,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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