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車輛年檢并無新規,仍然按照2022年10月推出的新標準執行。
車齡小于或等于10年的,只需要第6、10兩年進行上線檢測,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合格標志。 取消車齡15年的一年兩檢,統一為車齡10年以上一年一審。 注意,這三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免檢政策的,面包車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 另外,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不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
2023年車輛年檢時間規定如下:
一、營運汽車
1、營運性質的載客汽車前5年里,每年進行1次車輛的年審,第6年開始就需要每6個月進行1次車輛的年審。
2、載貨汽車在前10年時間里每1年進行1次車審,從第11年開始就需要每6個月進行1次車審。
二、私家車
1、前6年時間里是不用檢測車輛的,但是需要每2年領取一次年檢的合格標志貼。
2、使用年限在6年至10年里,第6、第10年需要上線檢測,第8年只需申領檢驗合格標志。
3、使用年限達到10年以后,每年需要上線檢測一次。
2022年車輛年檢新規定是:
1、擴大私家車免檢范圍、優化年檢周期(新規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實施)
在實行6年內6座以下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免檢基礎上,6年以內的7至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納入免檢范圍。對非營運小微型客車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注意,以下三種情況是不能享受免檢政策的:
1、面包車;
2、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
3、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車。
另外,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不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
2、年檢標簽電子化
從2020年3月1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哈爾濱、南京、杭州、寧波、濟南、株洲、深圳、海口、成都、貴陽、玉溪、烏魯木齊等16個城市成為第一批試點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
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交管部門不以機動車未放置(粘貼)檢驗標志為由進行處罰。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可以下載并保存于手機中,方便手機離線時出示使用。
如果需要領取紙質憑證的,可選擇郵寄送達或到車管所自取。上線檢驗車輛,機動車檢驗合格后,檢驗機構在發放檢驗標志紙質憑證的同時,提示機動車所有人可網上查看、下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有關規定: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免檢,2020年11月20日起,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同時優化檢驗周期,11月20日起,超過6年不滿10年的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檢驗周期由每年檢驗1次放寬至每兩年檢驗1次,即私家車10年內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對10年以上的私家車,仍然按照原規定的檢驗周期執行,即10-15年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2023年年檢新規車輛年檢時間規定如下:
1、營運汽車。
(1)、營運性質的載客汽車前5年里,每年進行1次車輛的年審;第6年開始就需要每6個月進行1次車輛的年審。
(2)、載貨汽車在前10年時間里每1年進行1次車審,從第11年開始就需要每6個月進行1次車審。
2、私家車(9座及以下的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
(1)、車齡小于6年:期間每兩年申請一次檢驗合格標志,汽車無需上線檢測。
(2)、6年≤車齡≤10年:同樣是每兩年檢驗一次,但第6、第10年汽車需要上線檢測,第8年只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3)、使用年限達到10年以后,每年需要上線檢測一次。
車輛年檢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工作人員核驗申請者提交的材料。
3、工作人員對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進行核查。
4、核查通過后到受理申請,申請人到指定窗口進行繳費。
5、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在行駛證副頁上簽注,并將機動車檢驗標志申請表存入機動車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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