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規定車道行駛一般來說扣三分。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通常指不按車道行駛,壓線、騎線行駛,違法行為有以下三種: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代碼:43120,處罰標準:扣3分,罰款50元。
2、駕駛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代碼:13550,處罰標準:扣3分,罰款50元。
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違法代碼:60230,處罰標準:不扣分,罰款50元。
二、交通違章扣三分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道路交通違法記分分值》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三)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四)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的;
(五)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六)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
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 標線指示的;
(九)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十一)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行車時要注意保持足夠的安全側向間距,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絕對不可搶行爭路,互不相讓,以致形成僵持局面。
駕駛證加分主要有以下三個方法:
1、通過舉報社會其他車輛違章行駛得來,通過此方法一年最多有效舉報加分1~5分。
2、通過答題來得分,交管部門會在官網上發布一些關于安全駕駛和遵章出行的試題,通過在網上或者相應app上答題來加分,這個途徑一天最多可以加一分,一年最多6分。
3、無違章記錄加分項,如果駕駛證持有者在一個計分周期內沒有任何違法扣分記錄,一般來說是在一年之內沒有違規記錄,且在前兩年內沒有在造成死亡的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一年可以加3分,最多連續3加9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不按道路行駛一般來說會處200元處罰、扣2分或者3分。但各地的規定會有所不同。 具體處罰情形如下: 1、在交叉路口不按導向標線行駛在相應車道 這種情況如果有闖紅燈行為:將會發生兩種違法行為,即闖紅燈和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共計6分,罰款400元。 2、在不允許掉頭或禁止左轉彎的路段掉頭或左轉彎 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路段掉頭轉彎,將扣3分,罰款100-200元。各地規定有差異,以當地交規細則未執行標準。 3、違規進入專用車道 “專用車道”包括公交車專用道、特定車輛專用道、非機動車道等。車輛若違規進入專用車道,則屬于“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罰款100-200元,扣分3分。各地規定有差異,以當地交規細則未執行標準。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一般是扣3分,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算違章,屬于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我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一次記3分。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三)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遇放行信號時,依次通過; (五)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七)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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