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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小學生有關的交通規則有哪些

首頁 > 交通法規2020-07-09 14:00:11

與小學生有關的交通規則有哪些

與小學生有關的交通規則有哪些
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
一、人行橫道
在車行道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它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駕駛員看見人在人行橫道內行走就會減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比較安全。
二、人行天橋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來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架設了雄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最安全。
三、道路與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于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2、車道燈信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
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四、道路交通隔離設施
道路交通隔離設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上用一定的建筑材料制作的物體,用來分隔車輛與車輛、行人與車輛,使它們都按規定的路線通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包括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和隔離墩。行人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之間,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亂穿馬路或走到慢車道上去。禁止行人跨、鉆行人護欄,以防發生意外。
隔離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連接而成。安裝在快慢車道之間的為中心隔離墩,用來分隔上、下行車道。設置隔離墩,有利于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確保安全暢通。
五、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里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六、十二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復雜,車輛繁多,由于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七、為什么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八、騎自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要在非機車道內行駛,不準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看清來往車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九、不玩車、不吊車
有一些同學隨便玩弄停著的汽車,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吊車,向車輛駕駛室投擲石塊,以此作樂。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舉動,最容易造成事故,也不道德。
十、文明乘車守秩序
公共汽車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車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規不能忘。
依次上車莫擁擠,扶老攜幼高風尚。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車,應在站臺上有秩序地等候。車停穩后,讓車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車,不要爭搶。上車后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做個文明的小乘客。
十一、行人應遵守的交通法規和公共道德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輛。勸阻家人、鄰居不占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征,及時向交警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十二、乘車人的公共道德
乘車時要遵守公共秩序,依次上下車;要發揚雷鋒助人為樂的精神,扶老攜幼,不搶座位,主動給老人、小孩、病人、殘疾人和孕婦讓座位;要做文明乘客,主動購票,服從驗票,積極配合、幫助駕駛員、售票員維持好車上的秩序。
十三、行人上街和橫過道路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車行道。
2、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立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后,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通過時,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后才能通過。
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發生危險。
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
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的鄉鎮街道或公路時,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千萬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
3、行人橫過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
還須注意:即使信號燈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然后再穿越道路。
4、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
5、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隊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待車輛過去后,再繼續通過。
十四、警告標志
駕駛人員在一條不熟悉的道路上行駛,不可能知道行駛前方存在有潛在的危險。警告標志的作用就是及時地提醒駕駛人員前方道路線形和道路狀況的變化,在到達危險點以前有充分時間采取必要行動,確保行駛安全。
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警告標志的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警告標志共有標志42個。比原國標增加9個,新增加的標志有:1、窄橋標志;2、注意牲畜標志;3、路面不平標志;4、有人看守鐵路標志;5、斜杠符號標志;6、注意非機動車標志;7、事故易發路段標志;8、慢行標志;9、注意障礙物標志。
(1)、注意信號燈標志
(注意信號燈)
此標志設在駕駛員不易發現前方為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2)、注意落石標志 (a) (b)(注意落石)
此標志設在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
(3)雙向交通標志 (雙向交通)
雙向行駛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離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離,由于某種原因(施工、橋、隧道)形成無隔離的雙向車道時,須設置此標志,以提醒駕駛員注意前方是無隔離的雙向交通。
(4)注意行人標志 (注意行人)
一般設在郊外道路上劃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一般可在駕駛員不易發現前方設有人行橫道線的地方設置。
(5)注意兒童標志 (注意兒童)
此標志設在小學、幼兒園、少年宮、兒童游樂場等兒童頻繁出入的場所或通道處以引起駕駛員的重視。
(6)注意非機動車標志 (注意非機動車)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注意非機動車的橫穿和出入減速慢行。此標志設在混合行駛的道路并經常有非機動車橫穿、出入的地點以前適當位置。
(7)事故易發路段標志 (事故易發路段)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為事故易發路段,須謹慎駕駛。此標志設在交通易發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8)慢行標志 (慢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減速慢行。此標志設在前方需要減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9)施工標志 (施工)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車輛應減速慢行或繞道行駛。此標志可作為臨時標志設在施工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10)注意危險標志 (注意危險)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謹慎駕駛。此標志設在以上標志不能包括的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禁令標志的顏色,除個別標志以外,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
1、禁止標志
(1)禁止通行標志 (禁止通行)
表示禁止一切車輛和行人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處。
小學生(2)禁止駛入標志 (禁止駛入)
表示禁止車輛駛入。此標志設在禁止駛入的路段入口處。
其顏色為紅底中間白橫杠。
(3)禁止機動車通行標志 (禁止機動車通行)
表示禁止某種機動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機動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4)禁止非機動車通行標志 (禁止非機動車通行)
表示禁止非機動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5)禁止畜力車通行標志 (禁止畜力車通行)
表示禁止畜力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畜力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6)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標志 (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
表示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7)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標志 (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左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8)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標志 (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9)禁止掉頭標志 (禁止掉頭)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掉頭。此標志設在禁止掉頭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1、步行標志 (步行)
表示該街道只供步行。
此標志設在步行街的兩端。
2、人行橫道標志 (人行橫道)
表示該處為專供行人橫穿馬路的通道。
此標志設在人行橫道的兩側。
3、公交線路專用車道標志 (公交線路專用車道)
表示該車道專供本線路行駛的公交車輛行駛。此標志設在進入該車道的起點及各交叉口入口處以前適當位置。
4、公民道德建設的著力點(60字):
社會公德:文明禮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
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
家庭美德: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
一、人行橫道
在車行道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它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駕駛員看見人在人行橫道內行走就會減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比較安全。
二、人行天橋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來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架設了雄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最安全。
三、道路與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于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2、車道燈信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
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四、道路交通隔離設施
道路交通隔離設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上用一定的建筑材料制作的物體,用來分隔車輛與車輛、行人與車輛,使它們都按規定的路線通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包括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和隔離墩。行人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之間,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亂穿馬路或走到慢車道上去。禁止行人跨、鉆行人護欄,以防發生意外。
隔離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連接而成。安裝在快慢車道之間的為中心隔離墩,用來分隔上、下行車道。設置隔離墩,有利于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確保安全暢通。
五、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里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六、十二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復雜,車輛繁多,由于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七、為什么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八、騎自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要在非機車道內行駛,不準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看清來往車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九、不玩車、不吊車
有一些同學隨便玩弄停著的汽車,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吊車,向車輛駕駛室投擲石塊,以此作樂。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舉動,最容易造成事故,也不道德。
十、文明乘車守秩序
公共汽車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車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規不能忘。
依次上車莫擁擠,扶老攜幼高風尚。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車,應在站臺上有秩序地等候。車停穩后,讓車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車,不要爭搶。上車后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做個文明的小乘客。
十一、行人應遵守的交通法規和公共道德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輛。勸阻家人、鄰居不占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征,及時向交警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十二、乘車人的公共道德
乘車時要遵守公共秩序,依次上下車;要發揚雷鋒助人為樂的精神,扶老攜幼,不搶座位,主動給老人、小孩、病人、殘疾人和孕婦讓座位;要做文明乘客,主動購票,服從驗票,積極配合、幫助駕駛員、售票員維持好車上的秩序。
十三、行人上街和橫過道路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車行道。
2、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立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后,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通過時,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后才能通過。
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發生危險。
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
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的鄉鎮街道或公路時,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千萬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
3、行人橫過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
還須注意:即使信號燈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然后再穿越道路。
4、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
5、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隊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待車輛過去后,再繼續通過。
十四、警告標志
駕駛人員在一條不熟悉的道路上行駛,不可能知道行駛前方存在有潛在的危險。警告標志的作用就是及時地提醒駕駛人員前方道路線形和道路狀況的變化,在到達危險點以前有充分時間采取必要行動,確保行駛安全。
警告標志的顏色為黃底、黑邊、黑圖案。
警告標志的形狀為等邊三角形,頂角朝上。
警告標志共有標志42個。比原國標增加9個,新增加的標志有:1、窄橋標志;2、注意牲畜標志;3、路面不平標志;4、有人看守鐵路標志;5、斜杠符號標志;6、注意非機動車標志;7、事故易發路段標志;8、慢行標志;9、注意障礙物標志。
(1)、注意信號燈標志
(注意信號燈)
此標志設在駕駛員不易發現前方為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2)、注意落石標志 (a) (b)(注意落石)
此標志設在有落石危險的傍山路段之前適當位置。
(3)雙向交通標志 (雙向交通)
雙向行駛的道路上,采用天然的或人工的隔離措施,把上下行交通完全分離,由于某種原因(施工、橋、隧道)形成無隔離的雙向車道時,須設置此標志,以提醒駕駛員注意前方是無隔離的雙向交通。
(4)注意行人標志 (注意行人)
一般設在郊外道路上劃有人行橫道的前方。城市道路上因人行橫道線較多,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一般可在駕駛員不易發現前方設有人行橫道線的地方設置。
(5)注意兒童標志 (注意兒童)
此標志設在小學、幼兒園、少年宮、兒童游樂場等兒童頻繁出入的場所或通道處以引起駕駛員的重視。
(6)注意非機動車標志 (注意非機動車)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注意非機動車的橫穿和出入減速慢行。此標志設在混合行駛的道路并經常有非機動車橫穿、出入的地點以前適當位置。
(7)事故易發路段標志 (事故易發路段)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為事故易發路段,須謹慎駕駛。此標志設在交通易發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8)慢行標志 (慢行)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減速慢行。此標志設在前方需要減速慢行的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9)施工標志 (施工)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車輛應減速慢行或繞道行駛。此標志可作為臨時標志設在施工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10)注意危險標志 (注意危險)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謹慎駕駛。此標志設在以上標志不能包括的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禁令標志的顏色,除個別標志以外,為白底、紅圈、紅杠、黑圖案。圖案壓杠。
1、禁止標志
(1)禁止通行標志 (禁止通行)
表示禁止一切車輛和行人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入口處。
小學生(2)禁止駛入標志 (禁止駛入)
表示禁止車輛駛入。此標志設在禁止駛入的路段入口處。
其顏色為紅底中間白橫杠。
(3)禁止機動車通行標志 (禁止機動車通行)
表示禁止某種機動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機動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4)禁止非機動車通行標志 (禁止非機動車通行)
表示禁止非機動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非機動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5)禁止畜力車通行標志 (禁止畜力車通行)
表示禁止畜力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畜力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6)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標志 (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
表示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此標志設在禁止人力貨運三輪車通行的路段入口處。
(7)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標志 (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左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直行和向左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8)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標志 (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直行和向右轉彎。此標志設在禁止直行和向右轉彎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9)禁止掉頭標志 (禁止掉頭)
表示前方路口禁止一切車輛掉頭。此標志設在禁止掉頭的路口前適當位置。
1、步行標志 (步行)
表示該街道只供步行。
此標志設在步行街的兩端。
2、人行橫道標志 (人行橫道)
表示該處為專供行人橫穿馬路的通道。
此標志設在人行橫道的兩側。
3、公交線路專用車道標志 (公交線路專用車道)
表示該車道專供本線路行駛的公交車輛行駛。此標志設在進入該車道的起點及各交叉口入口處以前適當位置。
走路要走人行道
紅燈停,綠燈行

小學生應該遵守哪些交通規則

小學生應該遵守哪些交通規則
交通安全知識
一、人行橫道
在車行道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它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駕駛員看見人在人行橫道內行走就會減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比較安全。
二、人行天橋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來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架設了雄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最安全。
三、道路與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
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定亦適用于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2、車道燈信號 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
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3、人行橫道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四、道路交通隔離設施
道路交通隔離設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上用一定的建筑材料制作的物體,用來分隔車輛與車輛、行人與車輛,使它們都按規定的路線通行。道路交通隔離設施包括綠化隔離帶,行人護欄和隔離墩。行人護欄安裝在人行道外側、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之間,用來保護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全,防止行人亂穿馬路或走到慢車道上去。禁止行人跨、鉆行人護欄,以防發生意外。
隔離墩由水泥混凝土墩和焊管連接而成。安裝在快慢車道之間的為中心隔離墩,用來分隔上、下行車道。設置隔離墩,有利于分道行駛,各行其道,確保安全暢通。
五、在放學和集體外出時應怎樣做?
在放學路上,要遵守紀律排好隊,在教師的護送下,有秩序地在人行道上行走。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我們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排成兩列縱隊,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里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通過。
六、十二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自行車
城市道路復雜,車輛繁多,由于兒童缺少生活經驗,應變能力差,《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明確規定:“12歲以下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七、為什么未滿12周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周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八、騎自行車要遵守交通規則
在道路上騎自行車,必須集中思想,雙手把住龍頭。要在非機車道內行駛,不準駛入機動車道。轉彎時,需看清來往車輛,伸手示意,不能突然猛拐。
九、不玩車、不吊車
有一些同學隨便玩弄停著的汽車,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吊車,向車輛駕駛室投擲石塊,以此作樂。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舉動,最容易造成事故,也不道德。
十、文明乘車守秩序 公共汽車真繁忙,迎送乘客去各方。 乘車定要守秩序,交通法規不能忘。 依次上車莫擁擠,扶老攜幼高風尚。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車,應在站臺上有秩序地等候。車停穩后,讓車上的人先下,然后依次上車,不要爭搶。上車后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做個文明的小乘客。
十一、行人應遵守的交通法規和公共道德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輛。勸阻家人、鄰居不占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征,及時向交警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十二、乘車人的公共道德
乘車時要遵守公共秩序,依次上下車;要發揚雷鋒助人為樂的精神,扶老攜幼,不搶座位,主動給老人、小孩、病人、殘疾人和孕婦讓座位;要做文明乘客,主動購票,服從驗票,積極配合、幫助駕駛員、售票員維持好車上的秩序。
十三、行人上街和橫過道路 1、行人上街要走人行道,不要走車行道。 2、橫過街道和公路要走人行橫道,不要斜穿或猛跑。
行人橫過道路時,應站立在路邊,看清來往車輛后,選擇離自己最近的人行橫道通過。通過時,須先看左右方向是否有來車,確認來車距離遠無危險后才能通過。
行人橫過道路時,不要突然改變行走路線,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來車駕駛員措手不及,發生危險。
橫過同方向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時,要十分注意駛近或停下的車輛旁邊是否還有車輛駛來,沒有看清時不要冒險行走。
橫過未設人行橫道線的鄉鎮街道或公路時,要看清左右有無來車,千萬不要奔跑,不要同來車搶道。
3、行人橫過人行橫道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燈的規定: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進入人行橫道。 還須注意:即使信號燈已經變成綠色,也應看清左右的車輛是否停穩,然后再穿越道路。
4、設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地方,行人過街要走人行天橋或地道,不要橫穿街道和公路。
5、列隊橫過車行道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隊列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待車輛過去后,再繼續通過。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
輛。勸阻家人、鄰居不占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
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
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
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
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
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
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
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
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征,及時向交警
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
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小學生要遵守哪些交通法規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
輛。勸阻家人、鄰居不占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
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
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
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
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
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
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
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
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征,及時向交警
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
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2011-03-30 17:32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
輛。勸阻家人、鄰居不占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
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
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
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
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
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
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
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
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征,及時向交警
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
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地方v重新

小學生交通法規

1、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主動避讓在車行道上正常行駛的車 輛。勸阻家人、鄰居不占道擺攤、曬糧、曬草和打場, 以免堵塞交通。 2、禁止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 不向駕乘人員潑污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 戳輪胎。 3、嚴禁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 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4、禁止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5、禁止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 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志、標線等進行破壞。 以上嚴禁的行為,都是違紀違法行為。 6、遇到聾、啞、盲人和行動困難的老人,要主動上前幫助, 引導他們按交通規則行動。 7、遇到車禍時,要主動報警,協助大人保護好事故現場, 主動給予受害者力所能及的幫助;如發現有釀成事故而企圖 逃逸的車輛,要機敏地記下它的車牌號和特征,及時向交警 報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準乘人之危,私拿因車禍拋撒在 車上、路邊的錢財物品。 以上是對小學生交通法規20條有些什么這個問題的解答
  小學生交通法規小學生交通法規
  揮燈信號 綠色信號燈亮時,準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一、交通基本通行原則
  1、右側通行原則。我國實行的是右側通行原則,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需靠右行駛。這條規則是交通法規中最基本的一條原則,大家都很清楚,也很習慣于這條規則了。那么世界上有沒有其他國家或地區不是實行右側通行的呢?有啊,如我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英國、日本等一些海島國。他們實行的通行原則和我國不一樣,是左側通行原則,與我們正好相反。
  2、各行其道原則。簡單說就是人和車各走各的路。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都應在自己的路上行駛或走路,而不能隨意行駛到別人的路面上去。
  二、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和手勢信號。
  指揮燈交通信號
  1.紅燈為代表禁止的顏色。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2.綠燈為準許通過的顏色。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
  3.黃燈為代表警告的顏色。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另外有些學校要求學生戴“小黃帽”出行,也是因為黃色色彩鮮明,司機叔叔容易辨認。
  4.黃燈閃爍;黃燈閃爍的信號通常夜間單獨設在路口,用以提醒車輛駕駛員和行人注意交叉路口,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讓行的作用。
  人行橫道燈信號
  人行橫道信號燈由紅、綠兩色組成。
  1.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行;
  2.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人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
  交警手勢信號
  手勢信號主要用于交通警察臨時指揮車輛通行。手勢信號靈活方便,起到彌補指揮燈信號僵化不足的作用,它可以由值勤的交通警察根據當時道路的交通情況靈活使用。如果車輛和行人遇有燈光信號(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的指揮不一致時,應首先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三、安全走路
  有的同學說了,走路誰不會呀,還用學嗎?是的,大家都會走路,而且走的很好,如果我們不注意交通安全,走路也闖禍。因此,我們上學讀書、放學回家、節假日外出時,走在人來車往的交通繁忙的道路上,要遵守交通法規,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走路的安全常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你做到了嗎?做的好嗎?有的同學會問,有的道路沒人行道,有的道路連劃線都沒有,那該怎么走呀?在這樣的道路上,行人應當靠路邊行走。道路一般都是這樣劃分的。汽車在路中間行駛,自行車、行人在路邊,而汽車的速度是自行車、行人的好多倍,因此,行人如果走入車輛行駛專用的車道,是相當危險的。
  走路時,不要東張西望,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不能一邊走路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不要亂過馬路,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更不要在馬路上踢球、溜冰、放風箏、做游戲。一旦被來往車輛撞倒,后果非常嚴重。前幾年,報道中有這么一個學生,晚上約了幾個同學到公路邊玩,在路邊開玩笑。那個學生打了他同學一下,他同學就假裝要追他,那個學生就跑,結果就跑到了路上,被一輛小轎車撞成了重傷,花了十幾萬醫療費,最終還是沒能保住生命。道路上的情況是瞬息萬變,稍有不慎,災禍就有可能馬上降臨。
  橫過道路的安全常識
  為了保證行人橫穿公路的安全,道路上專門劃有專供行人橫穿公路的人行橫道,俗稱斑馬線。法律規定,汽車在行駛過程中,遇到有斑馬線,應當減速慢行,遇到有行人從斑馬線上橫穿公路,汽車應當停下來讓行人先過,也就是說,在斑馬線上,行人享有橫穿公路的特權。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上橫穿公路時,應當注意觀察道路上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才能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也不準在橫穿公路時倒退或者折返回來。橫穿公路時,不要從鐵柵欄上爬過去,也不能從道路中心的綠化花壇上跨過去,不要在這些隔離設施邊線上面逗留。沒事跑到隔離花壇上去玩,去聊天。在這里還要強調一點:即便是你們走斑馬線,信號燈是綠燈的時候也一定要注意觀察,確認安全后再通過,千萬不要一看是綠燈就一門心思往前跑。
  乘車的安全常識
  我們在等乘公共汽車時,應在站臺上有秩序地候車。不得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要做到等車停穩后,讓車上的人先下來,然后依次上車。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并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得干擾駕駛,不得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得跳車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坐車要扎安全帶,不要亂動車上的機件,不要向車外拋雜物。下車時要從車輛左側下車,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不要在車前穿馬路
  在這里我重點強調一個問題,乘坐車輛下車后過馬路的問題,因為這里有不少血的教訓。大家知道,當你乘坐的車輛停下以后,你的車輛前方區域相對順行的后面的車輛駕駛員看來就成為一個盲區,而且車輛越大盲區范圍就越廣,所以你從車前走就很容易發生危險了。所以說乘坐車輛下車后不要從車前突然穿出或猛跑過馬路,一定要從車后經過。
  汽車不是一剎就停的
  有的同學認為亂穿馬路沒啥關系,反正駕駛員會剎車的,其實不使這樣的:汽車作為高速行駛的交通工具,有一定的慣性,駕駛員踩了剎車后,不可能馬上停下來。再說,駕駛開車時,他也有可能不會注意到你要橫穿公路,等到發現你沖到了路中間,距離已經很近,想剎車也來不及了。所以同學在橫穿公路之前,即使是在人行橫道上,一定要看清來往車輛,如果沒有把握確保安全,何必拿雞蛋對碰石頭呢。你就讓汽車先過去,然后再舒舒服服地過馬路,這樣做其實是在保護自身的安全。
  汽車的“內輪差”
  你知道汽車是怎樣轉彎的嗎?汽車是依靠前輪來轉向的。隨著前輪的轉動,汽車車身也逐漸改變方向。但是前后兩只輪子不是走在同一條弧線上,而是有一定距離差別的,這個差距稱“內輪差”。因為有“內輪差”,如果離轉彎的汽車太近,很可能被后輪撞倒壓傷。因此,我們在通過馬路時,除了注意來往直行的車輛外,還要注意避讓轉彎行駛的車輛。碰到要轉彎的汽車,不能靠得太近,不要以為汽車的前輪過去就沒事了。
  汽車的眼睛
  汽車前面的兩只“大眼睛”叫“大光燈”。夜幕降臨,司機打開“大光燈”就能照亮道路。在汽車大光燈下,有兩只“小眼睛”,它同車尾兩邊的兩只“小眼睛”相互連結,這是用來指示方向的“方向燈”。汽車尾部有兩只“紅色的眼睛”,叫剎車燈“。當駕駛員剎車時,這兩只“紅眼睛”立刻發亮,它告訴行駛在后面的車輛,注意保持距離。此外,汽車尾部還有兩只“白色的眼睛”,叫“倒車燈”,汽車倒車時會發出白色光線,有的還會發出“請注意倒車”的叫聲。平時在道路上行駛也需要注意這些汽車燈光所表示信息。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種事故領域的“頭號殺手”。而導致悲劇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欠缺安全防衛知識,自我保護能力差。有專家指出,懂得交通安全知識,遵守交通規則,80%的意外傷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為了你的生命安全,為了你們全家的幸福,在此呼吁同學們:交通法律法規記心間,行車走路時刻講安全。

  人行橫道信號燈 綠色信號燈亮時,準許行人路程經過過程人行橫道;綠色信號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行人必須篤守的劃定 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路程經過過程有交通訊號節制的人行橫道,須篤守信號的劃定;路程經過過程沒有交通訊號節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路程經過過程,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隧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隧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門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行走時,哪些情況最危險呢?

  (1)橫穿馬路很容易出危險。

  (2)三五成群橫著走在非人行道上,這樣最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3)上、下班高峰過后,馬路上車輛稀疏,因為路中車少人稀思惟麻痹。麻痹加麻痹就等于危險。

  (4)行走時一心兩用,邊走邊看書,或邊走邊想問題,或邊走邊聊天,邊走邊玩……這樣做,可能車子不來撞你,你倒自己去撞車子,因此也十分危險。

  小學生安全知識——騎車安全

  (1)不滿12周歲的孩子,不能在門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劃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脫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另外回答2:

  1、步行安全常識
  步行出行時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內,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邊行走。橫過馬路時須走過街天橋 或地下通道,沒有天橋和地下通道的地方應走人行通道;在沒劃人行橫道的地方橫過馬路時要注意來往車輛 ,不要斜穿、猛跑;在路程經過過程十字路口時,要聽從交通人民警察的指揮并篤守交通訊號;在設有護欄或隔離墩的道 路上不得橫過馬路。

  2、 騎車安全常識
  騎車出行的同學,出行前要先檢查一下車輛的鈴、閘、鎖、牌是否齊全有效,包管沒有問題后方可 首途。在門路上要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區分清楚車道要靠右邊行駛。路程經過過程路口時要嚴守信號,泊車不要越 過泊車線;不要繞過信號行駛;不要騎車逆行;不扶肩并行;不雙手離把騎車;不攀扶其他車輛;不在便道 上騎車。在橫穿4條以上機動車道或中途車閘失效時,須下車奉行;騎車轉彎兒時要伸手示意,不好強行猛拐 。

  3、 駕車安全常識
  凡有駕駛執照的人員來到學校后,都應到保衛處綜合科辦理駕駛執照存案手續,綜合科將會向你提出 安全要求,擬定安全學習時間等。出車前一定要認真檢查車輛,確認車輛無故障后方可出車;出車時還要帶 齊有關證件,行車中要任何時間注意標記牌,以防走錯線路無故造成違章。別的一定要切記酒后不能駕車。

  4、乘車安全常識
  乘車時要現下后上,排隊上車,不要亂擁亂擠以免踩傷或為小偷作案提供條件。車停穩時,才能上下 車,不能搶車、扒車。乘車時不可將頭或手伸出窗外,以免受到傷害。乘長途汽車,一定要忍住瞌睡。在睡眠時,若司機急剎車,偉大的慣性可能給你造成傷害.

一、人行橫道

在車行道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它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駕駛員看見人在人行橫道內行走就會減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比較安全。

二、人行天橋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來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架設了雄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最安全。

人走斑馬線斑馬線是由兩種顏色組成兩種顏色是黑白兩種顏色,這才叫做斑馬線
過馬路的時候要走斑馬線

小學生有關的交通規則有哪些?

要詳細一點哦!作業需要
(一)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e5a48de588b6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2623865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都必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二)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有哪些?
交通法規對行人的要求有:1、遵守車輛、行人各行其道的規定,借道通行時,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2、遵守“紅燈停、綠燈行、黃燈閃爍多注意”的原則;3、必須遵守交通標志和標線的規定,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與管理;4、不要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拋物擊車或在道路上躺臥、納涼、聚眾圍觀等。
(三)為什么要加強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中小學生思維簡單,思想單純,應變能力較差,并且是參與交通活動比較頻繁的群體。由于缺乏對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知識的系統學習和了解,不懂得機動車輛行駛的特點,不知道自己違反交通規則將會導致怎樣的后果,對違章的危險性沒有足夠的認識,在交通活動中,往往充滿自信,想跑就跑,想走就走,想過馬路就立即橫穿,令正常行駛的車輛防不勝防。因此,中小學生也是交通活動中非常危險的一個群體,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有利于他們平安健康地成長,有利于學校、家長的正常學習、工作和教學活動,有利于社會的穩定。
(四)一切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維護交通秩序,支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管理道路交通。
(五)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
道路的車行道,劃分為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公共汽車、大卡車和小轎車等機動車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自行、人力車等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
(六)人行橫道
在車行道上,有一條一條用白色直線連成的“走廊”,這就是人行橫道,它是專門為行人橫過馬路而漆劃的。駕駛員看見人在人行橫道內行走就會減速慢行,所以行人在人行橫道內過馬路比較安全。
(七)人行天橋
在城市交通繁忙的路口,因來往行人和車輛特別多,為了保證行人的安全和車輛的暢通,架設了雄偉美觀的人行天橋,行人在人行天橋上過馬路最安全。
(八)道路與交通信號
道路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簡介如下:
1、指揮燈信號
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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