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責任認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痹诮煌ㄊ鹿手?,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二)損害賠償重,按《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三)行政處罰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四)刑事責任重,根據《刑法》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有的交通肇事逃逸者心存僥幸,試圖逃避法律的制裁;也有的缺乏起碼的道德和良知,不僅不積極救助傷者,還利用他人救助時的混亂開溜。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自作聰明的肇事者,最終也會付出慘重的代價——或刑之、或拘之、或賠之,或刑、拘、賠三者兼得之。,(一)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二)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三)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六)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七)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八)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法律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只有這樣,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損害降到最低。
法律客觀:交通事故逃逸承擔什么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擔的法律責任有:(一)民事責任如果駕駛人逃逸,則將承擔事故的全部賠償責任,如果對方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如肇事機動車參加有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在沒有投保商業險的情況下,由肇事逃逸人賠償。(二)行政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200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警部門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三)刑事責任一般的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交通肇事后有逃逸行為,則又分為兩種情況:1、駕駛人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救助被害人的義務而逃逸的,這是一種不作為犯罪,其作為義務來自于先前的肇事行為,這種不作為犯其實就是遺棄罪的行為,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駕駛人在交通肇事后故意不救助被害人,致使被害人有救活可能卻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駕駛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分別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論處。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 的后果: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承擔更為嚴厲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 后,受害人往往處于孤立無援的危險狀態,由于這種狀態是由肇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所以產生了肇事人及時消除這種危險狀態的法律義務。肇事后逃逸,不履行法定義務,事實上形成了新的違法行為。因此,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 行政處罰 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 (一)行政責任: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 交通事故逃逸 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 交通事故 后果大小。 (二) 民事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 證據 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 過錯責任 。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 舉證責任 。 (三)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 交通肇事罪 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屬情節加重犯,《刑法》將此規定了較重的量刑。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 故意殺人罪 或者 故意傷害罪 定罪處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法定最高刑是十五年,故意殺人罪法定最高刑是 死刑 。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