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證駕駛加醉駕如何處理
1、 駕駛員無證駕駛加醉駕的處罰是酒駕檔宴拘役半年,吊銷駕照,無證駕駛拘留15天。駕駛員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因其同時屬于無證駕駛,在量刑時應適當從重處罰。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塌差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酒駕后駕駛證被扣六個月團蠢皮怎么處理
酒駕駕駛證被扣六個月的處理方法:
1、到違法地交警隊打處罰單和出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持罰款單到指定銀行繳清罰款;
2、持《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明、駕駛證暫扣憑證在違法地或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辦理參加滿分學習和考試;
3、考試合格后領取《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等六個月暫扣期滿到駕駛證扣留地交警隊取回駕駛證。
1醉酒駕駛的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駕駛行為,稱為醉酒駕駛。醉酒駕駛不僅要吊銷駕駛證,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這個刑事責任是如何承擔的,《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2無證駕駛的處罰
無證駕駛,罰款200元以上2000元,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3醉酒加無證駕駛的處罰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且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應該從重處罰。危險駕駛罪處拘役,并處罰金。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1年。
因此,若是醉酒駕駛加上無證駕駛,5年內不得考駕駛證,判處拘役1到6個月,在醉酒的基礎上從重處罰。至于處多少罰金,是不確定的,根據嚴重程度確定,一般是2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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