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玩手機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開車玩手機面臨多種危害 :
1、妨礙駕駛機動車駕駛人開車玩手機時單手把握方向,對駕駛車輛形成較大妨礙,對車速控制、車距把握、駕駛人視線都有影響,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2、開車不良習慣調查顯示,開車接電話、發短信、刷微博等習慣僅次于不系安全帶,所占比重達20%;
3、開車時,手機正在慢慢偷走司機的注意力,從反應時長概率來看,發短信發生車禍的概率占23%,也就是說開車發短磨顫信出車禍的概率是正常駕駛的23倍。此外,吸大麻發生車禍的概率占21%、酒駕占12%。可見開車發短信比醉駕、毒駕更具危險性;
4、當車速在60km/h時,低頭看手機2秒,相當于盲開36米,一旦遇到緊急情況,擾游尺剎車至少需要20米。用智能手機打開并閱讀一條微博需要12秒的話,相當于汽車盲開約216米。
為了生命安全,駕駛員朋友應當杜絕緩高駕駛陋習,開車時不要玩手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 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在車門、車廂沒有管好時行車;
(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一下罰款。
1.用手機開車引發的車禍將如何處罰?
司機打電話扣2分,罰款200元。本次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1.妨礙駕駛。駕駛員在手機上駕駛時單手掌握方向,會極大地阻礙車輛的行駛,影響車速控制、距離控制和駕駛員視線,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2.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開車打電話時,駕駛員精力分散,妨礙了駕駛員對路面和周圍環境的觀察。遇到緊急情況或突發狀況時,駕駛員的適應能力和反應時間會大大減弱,容易引發交通事故。英國一家交通研究機構最近公布的測試結果顯示,開車時使用手機,大腦的反應速度比酒后開車慢30%。年輕人開車接手機相當于70歲的人開車。手機駕駛時發生車禍的風險比正常駕駛時高4倍以上,70%的致命事故是由于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研究還表明,司機在開車和使用手機時,注意力會下降20%,如果通話內容很重要,甚至會下降37%。同時,撥打手機的駕駛員比正常行駛速度慢9%,剎車響應速度慢19%。
二、構成交通事故應具備以下要件:(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是不會造成交通事故的,比如行人在行駛過程中與行人發生碰撞,就不會造成交通事故;
(2)發生在路上。道路是指道路、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場所,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公眾通行的場所。
(3)它發生在運動中。指車輛行駛或停車時發生的事件。如果車輛完全停車,行人主動與車輛或乘客發生碰撞上下車,發生擁擠、墜落、人員傷亡等事故,不屬于交通事故。
(4)發生了一些事情。指碰撞、滾動、刮擦、側翻、撞車、爆炸、火災等現象之一;
(5)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事態是由事故當事人(肇事者)的過錯或意外行為造成的。如果是人們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的,就不是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后果。損害后果僅指直接損害后果,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的精神狀態是過失或者其他意外因素。當事人的精神狀態為故意的,不屬于交通事故。
結合以上所說,我國交通法已經頒布,禁止開車時打電話、玩手機。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你不僅要承擔交通事故的責任,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為了減少事故的發生,你必須遵守交通法,這不僅保證了你自己的安全,也保證了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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