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被車撞了,對方全責,那么對方需要承擔您的損失并進行賠償。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賠償的損失:
1. 醫療費用:如果您在事故中受傷,對方需要承擔您的醫療費用。這包括在醫院接受治療、購買藥品、進行康復等方面的費用。
2. 財產損失:如果您的車輛在事故中受損,對方需要承擔修復或替換車輛的費用。此外,如果您的個人財物在事故中受損,對方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
3. 誤工費用:如果您因為受傷而無法工作,對方需要承擔您的誤工費用。這包括您因為受傷而無法工作的時間內的工資、獎金、津貼等。
4. 精神損失:如果您在事故中受到了精神上的損失,對方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這包括因為事故而導致的精神痛苦、失眠、焦慮等。
在確定賠償金額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如果您需要進行醫療治療,需要保留所有相關的醫療記錄和費用清單。如果您的車輛受損,需要進行維修或替換,需要保留相關的維修記錄和費用清單。這些記錄和清單可以作為您的證據,幫助您獲得更高的賠償金額。
最后,請注意,如果您與對方達成了賠償協議,需要確保協議內容清晰明確。最好將協議書面化,并由雙方簽字確認。如果您有任何疑問,建議您咨詢專業律師的意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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