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死了要判刑嗎
把人撞死了并不是車主自愿,車主自己也沒有想過意外發生后帶來的后果那么的慘痛,車主自己也因為這起交通事故而受到了一定的傷害。在養傷期間車主也很擔心自己會因此而判刑而坐牢,不知道具體處罰。看看我收集的資料。一、把人撞死了要判刑嗎 把人撞死觸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把人撞死了了的車主是否要被判刑,還需要根據交警的責任認定的結果來定,如果確定是車主的責任是需要因此而承擔了法律責任。
開車把人撞死了會判刑嗎
法律分析:要視情況而定,如果開車違反交通法規的情形,把人撞死了涉嫌交通肇事罪,就要受到刑事處罰。對于正常行駛把人撞了的情形,只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
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撞死人司機是否判刑
交通事故撞死人司機是會判刑,相關規定如下:
1、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2、若行為人對受害人進行了積極的賠償,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3、在一定情況下,例如沒有其他加重情節,認罪態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處緩刑,在這種情況下,可以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情節嚴重,有從重情節,即使積極賠償,也要判處有期徒刑。
判刑標準如下:
1、交通事故撞死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
1、犯罪主體
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
2、犯罪客體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交通運輸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密相連,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就會危及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其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3、犯罪的主觀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4、犯罪的客觀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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