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怎么計算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需要賠償由此產生的醫(yī)療費,包括醫(yī)院的診療費用,各種藥物、器具的費用,此外還包括護理費,誤工費,營養(yǎng)費等等。還需要給家屬,一次性傷亡補助金。還是需要根據當地的標準計算,大概死者是農村人10萬元左右,城市人20萬左右。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賠償項目: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被撫養(yǎng)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fā)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fā)生的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從理論上說,該筆死亡賠償款應當屬于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額都是一樣的,分配賠償款的金額也是相同的。但是,考慮到受害人親屬成員的不同情況,應適當照顧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資格的親人,即死者的近親屬。民訴法中的“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順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沒有第一順序的親屬時,其他近親屬才可以享有原告資格。
對于死亡賠償款,受害人親屬未起訴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這是貫徹民訴中“不告不理”原則,當事人沒有向法院提出請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動剝奪或者賦予當事人權利。
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標準明細
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賠償標準為: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交通事故死亡能獲得的賠償有: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計算公式: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未滿75周歲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x(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5年。
2、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
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
(1)扶養(yǎng)人生活費根據扶養(yǎng)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yǎng)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yǎng)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被扶養(yǎng)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yǎng)人還有其他扶養(yǎng)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yǎng)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支出額。
4、醫(yī)療費:
根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醫(y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1)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2)醫(y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fā)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xù)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fā)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y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fā)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fā)生的醫(y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5、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1)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6、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guī)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y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2)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3)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7、交通費:
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
(1)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
(2)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8、住院伙食補助費:
(1)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2)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9、營養(yǎng)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財產損害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2、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2、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fā)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3、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4、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xù)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1、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2、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qū)經濟環(huán)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3、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jié);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怎么計算
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賠償:
1、喪葬費:上年度年該地區(qū)社會平均工資×6個月;
2、死亡賠償金:上年度該地區(qū)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鎮(zhèn)),上年度該地區(qū)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農村);
3、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
被扶養(yǎng)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yǎng)人還有其他扶養(yǎng)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yǎng)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4、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y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y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fā)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精神損害撫慰金
7、財產損失等
常言道天有不測風云,人難免會遇到意外,在人身傷害之后有賠償算是一點勉強的補償,但是更重要的是我們平時應該時時刻刻將安全放在第一位。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交通事故死亡的賠償標準明細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
出車禍死亡賠償標準多少萬
出車禍死亡賠償幾十萬元,具體項目如下: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被撫養(yǎng)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fā)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fā)生的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乘以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乘以(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乘以5年。
綜上所述,一般交通事故身亡可以賠償幾十萬元,需要按照死亡賠償金、醫(yī)療費、喪葬費用、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等進行合法的賠償,具體情況下還跟當地的經濟生活水平相關,可以由雙方協商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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