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輕傷怎么處理
一、車禍輕傷怎么處理
1、車禍輕傷的處理方式是:
(1)當事人應當立即停車、保存證據、搶救傷員;
(2)及時向交通警察報警并撥打120急救電話;
(3)在確保道路安全的情況下,將車輛轉移到不影響交通的位置上并樹立危險標志;
(4)當事人撤離現場,等待交通警察處理后續事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車禍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1、報案,在出險后,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查勘定損,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托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后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書上簽收后,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后,交產險部核賠科;
4、理算復核,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后審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5、審批,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財務對賠付確認后,除賠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余取回。
如何處理造成人員輕微傷的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
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一般都是互看證件,拍照取證,看車輛保險標志,在繁忙路段的話要盡快撤離,然后雙方走快速理賠的程序。也就是說,輕微的這些交通事故沒有必要必須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甚至很多人根本都不報警,這種快速處理流程對事故當中的各方人員來說都是有利的。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對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作出的具體認定。公安機關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方面有人力、有經驗,由公安機關現場處理糾紛,有利于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群眾和降低訴訟成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輕傷和輕微傷的區別:
1、輕傷和輕微傷同源于人身權受到傷害,雖只有一字之別,但二者因傷害的程度不同,變成了后果及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輕傷對受害者傷害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比輕微傷重。輕傷主要受《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調整,而輕微傷主要受《民法典》及《民事訴訟法》調整;
2、因為調整二者的法律不同,所以輕微傷只涉及民事損害賠償,而輕傷的解決范圍較復雜,允許追究加害人刑事責任,同時要求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4、輕傷必須經法醫部門鑒定后才能認定,輕微傷不一定要經法醫部門鑒定,憑醫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即可認定。有時法醫鑒定上寫輕微傷偏重或輕傷偏重。其實輕微傷偏重實質上還是輕微傷,輕傷偏重實質還是輕傷。二者雖然多了偏重兩字,但性質上根本上沒有改變,輕傷偏重在量刑時可適當考慮。
不小心撞了人輕傷該如何處理
致人輕傷,根據傷害程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附帶民事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即使不小心,屬于過失行為,如果造成了他人輕傷或重傷的后果,也會因過失傷害行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開車把人碰了輕微傷,需要根據不同責任人進行處理,由于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雙方都有責任的,沒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只是輕微傷的,可以私下協商解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相關推薦:
交通違章當事人該怎么辦(交通違章不服怎么申訴)
駕照扣幾分需要學習(駕駛證扣多少分需要重新學習)
潮汐車道逆行扣幾分(潮汐車道標線是什么)
新交通法全文(新交通法規2022年全文)
殘疾人可以考駕照嗎(殘疾人可以考駕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