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開車看手機,罰300元記3分
新的《處罰條例》將原本的
“手持電話、電子設備”
改成了“手動操作移動電話、電子設備”
這小小的改變,卻有大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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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第七款規定,手動操作移動電話、電子設備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處三百元罰款。
適用的情形更廣
▼
只要駕駛員在駕駛車輛過程中
存在手持、手點、觀看電子設備等行為
哪怕電子設備不在手上
都會被認定為交通違法行為
交通事故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深圳市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機動車駕駛人總計316人,其中94人存在“開車玩手機”等分心駕駛行為(占總數近1/3),駕駛人注意力不集中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一個重要原因。
02
不系安全帶最高罰500元 誰不系罰誰
機動車行駛時
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不然分分鐘被罰
03
行人做錯也要罰
對司機的懲罰已經夠可怕了
本人看了都心慌慌~
但是這次交規不僅是對司機
還有路上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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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規定,“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
但是在機動車道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百元罰款:
●兜售物品、散發廣告或者乞討;
●使用滑板、電動平衡車、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設備的;
●其他妨礙車輛行駛的行為。違反規定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處二百元罰款。
04
電動自行車也要罰,
當然,電動自行車也有規定
不要以為“酒駕”只有汽車才有
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注意也將被罰
如何查處
主要通過:鐵騎巡邏進行現場執法
非現場執法、有獎舉報
三種查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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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嚴查嚴處
司機開車操作電子設備等違法行為
加強路面巡查整治
時刻盯緊駕駛位上的你
除此之外
蜀黍還布下了“天羅地網”
利用電子警察抓拍
強化對“開車操作電子設備”違法的查處力度
沒有蜀黍的地方有“天眼”監控
沒有監控的地方有深圳市民
你的違法行為
已被“深圳市民”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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