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蹭后開車走了算肇事逃逸嗎
刮蹭后開車走了算肇事逃逸嗎一、刮蹭后開車走了算肇事逃逸嗎
1、剮蹭后離開算是肇事逃逸,本身國家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的話,就是為了逃避法律的責任,所以在汽車發生一些摩擦之后,應當積極的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工作,還有就是責任的劃分,而不應當逃避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刮蹭走保險流程是什么?
1、拍照留證
第一時間當然是拍照留證,作為保險理賠的依據。在沒有人員傷亡情況下,最好能第一時間拍下事故現場,留作備用。即便沒有第三方責任事故,拍照留證也是一個必要的習慣。
2、電話報案 撥打投保公司電話,說清事故情況,告知處理方案。現場拍照留證后,將車輛移至安全地方,撥打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電話,交代清楚事故車輛、現場情況、事故時間和地點后,話務員會根據事故情況告知你處理方案。對于此類的單方剮蹭事故,需要先到指定的定損中心出險報案。
而不少在4S店投保的車主,會首先選擇給聯系4S店的工作人員,因為基本上每家4S店都設有保險理賠處,他們會告知你什么事故該如何出險,并且可以在4S店進行維修,但期間出險流程也要車主陪同,也并不省事時間。而且客觀的說,現如今4S店的保險理賠服務態度已經大不如前,所見建議簡單的事故,自行電話報案出險最快捷。
3、定損中心定損 車輛刮蹭如何走保險?第三步當然是帶齊辦理出險所需手續(身份證、駕駛證、行駛本和保險單),到定損中心辦理定損、理賠手續。如果事故車輛能正常行駛,最好也將車輛開到現場。如果車輛損傷嚴重,需拍照作為依據,之后保險公司會安排拖車,使用拖車就會產生一定的費用,至于多少,根據各個保險公司規定和事故現場遠近而定。
刮到別人的車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走了
法律分析:汽車剮蹭后不知情不屬于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指構成犯罪的情況下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避的行為。輕微刮蹭不知情離開現場屬逃離現場,但不屬肇事逃逸。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刮到別人的車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走了
刮到別人的車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走了一、刮到別人的車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走了算肇事逃逸嗎
1、刮到別人的車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走了不算肇事逃逸。如果不知情的情況下,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場、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等情況將被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如下: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不知情的情況下碰到車走了算逃逸嗎
不知情的情況下碰到車走了不算逃逸。
剮蹭不算逃逸的有以下情形:
1、車主已與受害人達成協議后離開的,如果在車禍后,當事人對事故事實都沒有爭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車主才離開的,此時即使另一方反悔報案,車主也不構成逃逸;
2、車禍時車主不知道或不能發現已經發生了車禍事故,然后駕車駛離現場的,有證據證明則可以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依據規定,行為人需明知發生了交通事故,否則不算逃逸;
3、剮蹭后車主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了的,有證據證明則可以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剮蹭屬于逃逸的情形有: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有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木人直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場的。
綜上所述,車輛剮蹭也屬于交通事故,責任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走不屬于逃逸,即主觀上也就沒有逃避法律責任的故意;但是主觀上存在故意,并且在有證據證明其在知情后逃走的,屬于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二)“深度調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為目的,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因素開展延伸調查,分析查找安全隱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從源頭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的活動。
(三)“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是指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當事人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未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重新檢驗、鑒定,鑒定機構出具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的。
(四)“外國人”,是指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
(五)本規定所稱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
(六)本規定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在內。
(七)“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八)“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九)“設區的市公安機關”,是指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
相關推薦:
交通事故工傷誤工費標準(交通事故工傷賠償中有誤工費嗎)
車禍撞死人怎么處理(車禍如果撞死了人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訴訟費有哪些(交通事故法院起訴費用標準多少)
交通違章當事人該怎么辦(交通違章不服怎么申訴)
駕照扣幾分需要學習(駕駛證扣多少分需要重新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