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對醉駕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駕的處罰
第九十一條第二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十一條第四款,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九十一條第五款,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三、相關司法解釋對醉駕的處罰
《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四、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金,應當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金數額。
七、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案件情況,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意味著100毫升血液中含有20毫克至80毫克酒精。交警通常把酒精呼氣測試的結果作為處罰證據。如果司機對結果有任何異議,他們可以重新進行呼吸測試或抽血測試。我想提醒你的是,驗血的結果往往高于呼吸測試的結果。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認定后的,依法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扣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在支付違章罰款后,需要學習交通法規并通過科目一考試,才能取回駕照。然而,A、B照駕駛執照將被降級。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意味著100毫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過80毫克。當呼氣測試結果大于80時,交警部門將通過抽血測試再次收集證據,測試結果將在2-3天內提供。醉酒駕駛酒駕將導致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醉酒駕駛入刑
一旦發現醉酒駕駛將被判處“危險駕駛罪”,刑事拘留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并處以罰款。拘留是對罪行的一種懲罰,將被永遠記錄下來,并將直接影響你的未來。
酒駕處罰標準:
1. 飲酒駕駛:罰款、扣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扣12分、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再次飲酒駕駛:拘留、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醉酒駕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拘役、并處罰金。
3.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4.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拘留、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考取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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