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6分。 闖紅燈 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公安部最新修訂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 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 警告 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法律客觀:舊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39、40、41、42、43條,機動車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是罰款200元,扣3分。新規定:1、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公安部最新修訂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2、最新交通法規中關于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即是闖紅燈扣6分從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公安部最新修訂發布《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為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闖紅燈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的處罰為扣6分,罰100元。但是現在一般處罰都是扣6分,罰款200元。有許多地方被電子眼拍到只罰款200元,而不扣分。判定自己是否闖紅燈最快方法就是查看行車記錄;又或者第二天帶上駕駛證、行駛證到當地交警大隊/車管所查詢;再者違章后3-5天登錄當地交警官網/公眾號,輸入車牌號、發動機后6位即可查詢。我們也提供了(全國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點擊查詢車輛違章,跟多車輛違章代碼含義及扣分罰款情況可點擊(車輛違章代碼查詢)。
一、開車闖紅燈違章處理方法:
1、現場處理。在交毀緩喚警大隊/車管所查詢到有違章記錄,交警出具“違章處罰決定書”后15天內需繳清罰金。
2、可根據處罰決定書上指定的銀行繳納罰金,目前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等都支持違章代繳業務,逾期不繳清罰金會產生滯納金。
3、哪困對于異地闖紅燈違章最好在異地交警部門處理,避免出纖凱現本地處理但異地違章記錄無法消除的現象。
二、闖紅的被扣分可以消嗎:
1、以下情況可以消除闖紅燈扣分和罰款,禮讓警車、救護車、警車等正在執行任務車輛而闖紅燈。
2、被后車追尾而闖紅燈。交通信號燈發生故障或沖突,有現場交警指揮“闖紅燈”。
3、被前方大型車輛視線阻擋而“誤闖”紅燈。由于各地區執法力度不一致,目前南京、南通、無錫、蘇州等地實行“學法免分”政策,車主在當地公眾號實名認證后,學習交通法規,通過測試合格(90分)即可消除單次3分及以下的扣分,一個記分周期最多可以消除9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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