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違章,但闖黃燈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九條 交通信號燈分為:機動車信號燈、非機動車信號燈、人行橫道信號燈、車道信號燈、方向指示信號燈、閃光警告信號燈、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擴展資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第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公安部:“闖黃燈”暫不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按照要求,黃燈亮時,已過停止線的車可以繼續通行,未過停止線的車繼續通行,也屬于不按紅綠燈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可以處罰;是否屬于處罰,交巡警單位會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判斷。通過燈光控制的街角時,要注意減速,避免闖黃燈。如果你對違章處罰有疑問,也可以追究你的司機牌照和行駛證到附近交巡警大廳查詢違章照片,申訴或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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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闖黃燈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在信號燈變為黃燈時,車已越過停車線。按照規定,此時快速通過路口,屬于法律允許的交通行為; 另一種是有些車輛還未越過停車線時,信號燈已經變為黃燈,但車子不僅沒有減速停下,反而加速通過路口。 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后沒再繼續移動,這樣并不算闖紅燈。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4條第5項,“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一次扣2分。” 按國際慣例,黃燈亮時應停車,不停車屬于違章。若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已過線,都可繼續開過去。如沒過線則應剎車停住,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住,只要停住就不處罰。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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