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單車事故,單車受損。
1、立即打開應急燈(雙閃),取出三角警示牌組裝好放在車后50-100米處,高速路150米外。
2、撥打保險公司電話,說明車牌、出事地點、受損部位及受損情況。
3、拍照取證,拍攝時需要車前、車后各拍一張,體現出車與路面線的位置,整個車都需要拍進去。其次是受損部位特寫拍一張。
4、移動車輛,在車輛可以移動的情況下,盡量將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路段等待處理。
5、粗約評估,自行粗約評估一下本次受損部位修復金額,如在2000元以下或在保險公司認同的情況下,可將車輛開至快速理賠中心處理(給保險公司打電話時需說明采用快速理賠方式),如車輛不能移動則只能原地等待保險查勘人員及保險公司安排救援車輛前來。
6、按照保險公司要求是否需要給交警部分打電話報案,讓其出示交通事故認定書。
7、等待查勘人員定損完畢后就可以修車了,待索賠資料收集齊后保險公司便在規定時間內支付保險賠償款。
雙車事故
1、立即打開應急燈(雙閃),取出三角警示牌組裝好放在車后50-100米處,高速路150米外。
2、撥打保險公司電話,說明雙方車牌、出事地點、誰撞的誰、各自受損部位及受損情況。
3、拍照取證,拍攝時需要車前、車后各拍一張,體現出車與路面線的位置,將兩個車都需要拍進去。其次是接觸部位特寫拍一張。
4、移動車輛,在車輛可以移動的情況下,盡量將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路段等待處理。
5、粗約評估,自行粗約評估一下單車受損部位修復金額,如在2000元以下或在保險公司認同的情況下,可將車輛開至快速理賠中心處理(給保險公司打電話時需說明采用快速理賠方式,開往快速理賠中心前需與對方交換駕駛證或行駛證副本及手機號碼),如車輛不能移動則只能原地等待保險查勘人員及保險公司安排救援車輛前來。
6、按照保險公司要求是否需要給交警部分打電話報案,讓其出示交通事故認定書。
7、等待查勘人員定損完畢后就可以修車了,責任方需要先墊付對方車輛修復費用,待索賠資料收集齊后保險公司便會在定時間內支付保險賠償款。
人員傷亡
1、立即打開應急燈(雙閃),下車查看傷員情況,保持冷靜,積極搶救,如傷員條件允許,盡量移至安全地帶。如需移動傷員需先拍照,保留證據。
2、撥打120、交警電話、保險公司電話,說明車牌、出事地點、人員傷情、車輛受損情況。
3、取出三角警示牌組裝好放在車后50-100米處,高速路150外米出。
3、拍照取證,拍攝時需要車前、車后各拍一張,體現出人、車、路面線的位置,將人與車都需要拍進去。其次是接觸部位特寫拍一張(如果傷員不能移動、沒有時間可以不拍攝)。
4、傷者送到醫院后,為其辦理住院手續,保險公司也會根據情況派人到醫院看望傷者、了解病情,并其指導處理。
5、遇人員輕微傷事故,且雙方當事人均同意現場一次性解決的,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達現場確認予以一次性賠償,按簡易快速案件處理;若傷者方不同意一次性解決的,撥打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處理。對于其他人傷案件,需等待傷者治療結束后,進行人傷損害賠償調解。
6、傷人案件較重的交警部門都會將其車輛拉回指定停車場,檢驗車輛相關數據并暫扣車輛,如交警部門未扣車輛,待傷員安排好后或者委派其他人要求保險對其車輛定損,保險公司可先將車輛損失部分賠付。
路政或其它設施損壞
1、立即打開應急燈(雙閃),取出三角警示牌組裝好放在車后50-100米處,高速路150米外。
2、撥打保險公司電話,說明車牌、出事地點、各自受損部位及受損情況。
3、拍照取證,拍攝時需要車前、車后各拍一張,體現出車與路面線的位置,將整個車都需要拍進去。其次是受損部位特寫拍一張。如果有多個設施、設備受損,都需要一一拍攝。
4、移動車輛,在車輛可以移動的情況下,盡量將車輛移至不影響交通的路段等待處理。
5、等待保險查勘人員及保險公司安排救援車輛前來。
6、按照保險公司要求是否需要給交警部分打電話報案,讓其出示交通事故認定書。
7、等待查勘人員定損完畢后就可以修車了,對于專業性較強的設施,保險公司會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損。定損完畢即可安排設備和車輛維修,車方需墊付設施、設備維修款,待索賠資料收集齊后保險公司便會按照規定時間內支付保險賠償款。
注意事項:發生事故及時報案,保護好車上人員、受傷人員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受傷人員盡量用醫保類用藥,不要私下與受害方達成調解,任何一筆賠償一定需得到保險公司的認可。移動車輛前切記要先拍照。如人員傷害比較大的情況,醫療費用金額無法支付或者較困難的情況下,可以到當地交警部門找負責本次案件的警察為其申請辦理救助基金,或者找保險公司也可以先行支付一筆費用。
交通事故在交警大隊調解流程
交警調解交通事故的流程:當事人共同向交通警察提出調解申請后,交通警察可以當場進行調解,并制作道路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但如果但是人對認定有異議、拒絕簽字、不同意調解的,不能進行調解。
交通事故調解的步驟如下:
1、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應當事雙方協商一致,共同提出書面調申請。提出調解申請的期限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交通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算。
2、確定調解的參與人員
下列人員可參加調解,但任何一方的人數不得超過三人。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
3、確定調解開始時間
因事故造成的損失不同,調解的開始時間也不同:
(1)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2)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3)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4)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4、按調解程序進行調解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2)聽取當事人各方的請求;
參與交通事故調解需什么材料?
1、由死者戶口所在地轄區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養關系證明。證明書中注明被扶養人與死者的關系、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若被扶養人勞動能力的,需要有縣級以上醫院殘疾證明或者法醫證明,并且還須注明被扶養人的戶口屬農業戶口或是城鎮居民戶口。
2、若死者直系親屬(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來處理,須定委托書委托其他人全權代表處理,并注明不、賠償款項由什么人(只能是一個人)領取,委托書須由當地政府加蓋公章。
3、死者及其家屬的戶口本及結婚證。
4、參加交通事故處理的人員須有當地政府或單位介紹信,并帶齊本人身份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送達當事人。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交通事故的調解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雙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調解申請,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天。達成協議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調解書,并送達各方當事人。該調解書在雙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方為生效,然后按照規定履行賠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一)當事人自行賠償;
(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糾紛法院調解流程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法院調解程序如下:
1、在庭審過程中,法庭辯論后,法庭組織交通事故當事人進行調解;
2、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以及聽取的當事人的意見;
3、確定當事人的損害賠償責任以相應的數額;
4、確定履行期限,組織簽訂調解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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