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車禍死亡賠償金怎么分配
出車禍死亡賠償金的分配是: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系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來源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所以子女可以適當分到父親的意外死亡賠償金。
二、死亡賠償金要注意的問題
1.不能把死亡賠償金當成受害人的遺產。
2.死亡賠償金的請求權人是死者的近親屬。
3.為死者墊付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的單位和個人有權向侵權人請求賠償。
三、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賠償金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賠償金包括: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沒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 交通事故 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找法網提醒您,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 精神損害賠償 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按實際發生的計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八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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