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
1、下車主動關心傷者。不要有任何責備,但不要移動或者觸碰倒地不起的傷者。
2、現場拍攝照片。同一張照片中包含傷者位置+車輛位置+分道線標志參照;如無條件取全景可分2張拍攝:傷者位置+分道線標志、車輛位置+分道線標志。
3、如傷者無法移動切記車輛保持原狀,撥打110,在警察來之前不用與對方討論事故責任。
4、等待的時間內繼續口頭照顧傷者(但切記不要做任何搶救動作,傷情危重的只能同時撥打120急救)。
5、警察來了也不用和對方爭辯責任,只做2件事,說明情況(無需闡述個人認為的事故責任)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6、由警察同志來判定事故責任,人傷事故扣證或者扣車是難免的,仔細閱讀扣證單和保管扣車單。
7、聽警察的安排送傷者入醫院,但盡量不要墊付任何費用。
8、如傷者家屬到場,可告知車已被交警扣留。己方有保險的。可留下手機號碼,并取得對方聯系人的手機。提醒傷者保留好醫藥費的發票不要用醫療保險卡(一般醫院都知道的,交通事故送進去的,是不用醫保卡的。)
9、如傷者方繼續糾纏不清,你禮貌告知,隨身未帶現金及銀行卡,并義正言辭的告知:“在事故責任認定之前我不會墊付任何費用。”此時如警察在邊上搗糨糊,也可堅持原則。盡快脫身為原則。
10、通知保險公司記錄下報案號(保險公司)。
11、次日主動電話關心一下傷者,如未出院則最好主動帶些水果探望一下。(絕對有幫助的)
12、電話或當面與傷者約定調解時間。
13、調解原則:責任劃分尊重交警的意見。絕不接受次責變全責的所謂進保方案。切記!談不攏回家商量一下還可以第二次再談。有傷殘,賠償標的大的可聘請律師介入。
14、先拿到責任認定書,取車或取證,調解書不急的。
15、讓傷者好好看病:看看好,看看透。
16、自己去4s店定損修車,費用墊付。(要墊付也墊自己的)保存好責任認定書+定損單+維修清單+發票。
17、等對方治療結束,約定時間交通隊協商調解。在保險公司賠付標準內的,當場調解。
醫藥費=(病歷卡+出院小結+費用清單+發票)
交通費=(交通費發票)
傷殘賠償金=(傷殘鑒定報告)
誤工費=(收入證明)最好要稅單。敲單位圖章的收入證明沒有稅單證明力強。
營養費和后續治療費等算好金額在調解書上列明。
18、上述資料齊全的換現金。如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超過保險公司的賠付標準。(保險賠償和調解是2回事,不要說什么保險賠我就賠。但自己要堅持的原則就是保險支付的我就賠,不支付的我絕不給,心中默念就行了,不要說出來哦)金額如果差3000元以上的。禮貌的告知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交通事故處理方法責任判定
法律主觀: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經過堪驗調查、檢驗、鑒定后,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2、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因一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出車禍多久能判定責任
根據交警部門規定,一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要在10日內完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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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證明法院怎么判定責任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毀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因一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一、交通事故證明法院怎么判定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作為法院認定相關事實的證據,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是法院判案的“依據”或“標準”,法院判案的依據是法律、行政法規或規章。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法院審理案件時,確定雙方事故責任大小和比例的“重要”“證據”、但不是唯一證據。
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國家公權力機關出具的文書,是證明力較高的書證,在沒有相反證據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中的結論是錯誤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會直接采納認定書的結論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所以說認定書是“重要”證據。
但是,在當事人有確實證據證明責任認定書中的責任比例是錯誤的時:法院有權根據證據情況,重新確定事故中雙方的責任比例和賠償比例,也就是說:不再采納事故責任認定書為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
二、交通事故的主次責任法院劃分的方法如下:
1、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2、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3、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4、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三、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方法是什么
1、現場勘查,發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責任認定,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3、處罰,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4、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詢問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進行賠償調解;
5、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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