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書簽字了可以反悔嗎
一、交通事故調解書簽字了可以反悔嗎
1、交通事故調解書簽字了可以反悔。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門主持達成的賠償協議書,只要是在雙方自愿,合法的基礎上達成的,一般應當認定原協議的合法效力。但如果原協議在簽訂的時候,確實存在顯失公平和重大誤解以及欺詐,脅迫等情況,當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二、調解的方式有哪些
1、單獨調解。適用于調委會獨任管轄的糾紛。這類糾紛不涉及其他地區、其他單位的關系人。調解組織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都比較熟悉,便于深入調查研究,摸清糾紛發生、發展情況,針對當事人的心理特點,開展調解工作;
2、共同調解。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民調解組織,對于跨地區、跨單位的民間糾紛,協調配合,一起進行的調解;
3、直接調解。調解人員將糾紛雙方當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調解雙方的糾紛。直接調解可以單獨調解,也可共同調解。
交通事故法院調解書出來了怎么辦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法院調解書出來了,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對于不履行調解書義務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調解書需要見證人嗎
交通事故調解,當事人是必須要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當場制作調解書。不需要見證人。
交通事故調解書誰出具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后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這是對 交通事故調解 書誰出具的回復,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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