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險公司怎么賠
按照交強險的規定,保險公司對于死亡傷殘的有責任賠償限額為110000,無責任賠償限額為11000,責任限額是12.2萬,也就是說,你首先看責任認定,死亡賠償金按責任認定的劃分開之后,在限額內賠償,比如機動車為全責,死亡賠償金為50萬,那么保險公司只承擔12.2萬,如果機動車為次要責任,占20%,賠償50x20%,也就是10萬,這樣的情況下,賠償10萬就可以了。
法律條文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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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賠償家屬哪些?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應當賠償以下費用: 一、為搶救被侵權人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發生交通事故 之后,對被侵權人要進行及時搶救。這時就產生了醫療費、護理費和交通費等費用。 二、誤工費。即被侵權人從受傷害之后到死亡之前這一段時間內可能發生的誤工費。由于被侵權人受傷在醫院治療,不能進行勞動,因此而減少或者喪失了勞動收入,自然應當支付其在這段時間內的誤工費。當然,如果被侵權人當場死亡,就不存在誤工費的問題,直接按照 死亡賠償金 予以賠償即可。 三、喪葬費。被侵權人死亡后,要為其購買墓地,對其進行埋葬、火化,進行安葬,這時就產生了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四、死亡賠償金。被侵權人死亡以后,侵權人要對死亡人的近親屬支付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五、 精神損害賠償金 。被侵權人死亡以后,對死亡者的近親屬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因此給予其精神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與 殘疾賠償金 的性質不同,它不是對死者的賠償,而是對死者近親屬的賠償。
法律客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導致人死亡該怎么賠償
車禍的影響比較廣泛,有些人就在發生車禍之后導致對方死亡了,而在導致別人死亡之后,受害者的家屬就會去要求賠償,而在這時候很多人也會關注具體的賠償是,那么,車禍導致人死亡該怎么賠償? 車禍導致人死亡該怎么賠償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 2、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3、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交通事故責任方無力賠償,受害方可通過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駕駛人因違反交通道路安全法,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款200~2000元,吊銷駕駛證。賠償受害方的事誼如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無效的,受害人可通過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肇事方無力承擔,則通過法院憑估財產而定。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墊付”;造成公共財產或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4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且無能力賠償數額在80萬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責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無力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并且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如果無力賠償數額達到30萬以上的,就要負刑事責任,要坐牢的。如果責任人駕駛的是機動車,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部分是由保險公司賠付的,不計算在無力賠償的數額內。 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對方無力賠償,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期限為兩年,法院在用盡所有執行措施后,仍無法執行的,法院會中止執行,待對方經濟狀態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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