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強險的賠償范圍是除“免責不賠范圍”之外的責任,免責不賠范圍如下: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
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交強險的三大誤區
1、無過錯責任=大家都有責任
無責賠償是交強險模式跟當前商業三者險的最大差別。如果司機在交通事故中無過錯,保險費率幅度是不以肇事次數為基準的。
2、理賠限額=理賠額
如果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分項核定損失之和在交強險分項賠償限額之內的,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總和超過限額的,則按分項賠償限額計算賠償。
假如多輛被保險機動車碰撞非機動車或行人的,各被保險機動車的保險人分別在交強險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如果交通管理部門未確定各機動車的責任,相關保險公司平均分攤受害人的各分項損失。
3、故意制造事故也獲賠付
投保了交強險,并不意味著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受到的任何損失都能得到全部賠償。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則不予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 走出交強險三大誤區(圖)
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通常為1年)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確定賠償責任限額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慮:
1、滿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與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者支付能力相適應。
3、參照了國內其他行業和一些地區賠償標準的有關規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前)
二、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三、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6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400元人民幣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08年2月1日后)
四、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五、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2020年9月19日后)
六、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七、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8000元人民幣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800元人民幣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傷殘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死亡傷殘費用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醫療費用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醫療費用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財產損失賠償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人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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