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車禍沒錢賠償怎么辦,關于賠償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要是協商解決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訴,按照法律程序來處理。有保險的話,一般先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付,交強險的最高賠付金額是12.2萬,但不同傷殘情況下賠付的最高額不一樣。另外,不同的保險,賠償的范圍會有所不同,因此保險賠付會和保險險種有關系。保險公司應當在限額內先承擔責任,之后不夠的才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承擔責任。賠償義務不會因為目前沒有賠償能力就可以不用賠的。當賠不起的時候,受害方會向法院提起訴訟,等法院判決書下來后,根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一旦申請執行的話,就是什么時候有財產什么時候履行賠償義務,執行的財產性質可以是賠付方的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等。另外賠不起的話受害方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發生 交通事故 后,當事人應該按事故責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當事人確實很煩惱在車禍后沒錢賠償怎么辦的話,就主動與對方通過協商來解決賠償。 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處理賠償的,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可以依法保全對方的財產。 在法院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如果仍不能自覺履行的,會由法院申請 強制執行 。 在執行中,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等執行措施,同時可以將被執行人錄入 失信被執行人 名單、限制高消費等信用制裁措施;如果被執行人存在妨礙執行行為的,執行法院可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或罰款的制裁措施。 如果確實因經濟能力問題而暫時不能執行完畢的,也可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以后發現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再隨時恢復執行。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 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 精神損害 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國家賠償 司法解釋(11-20)第十六條 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侵權責任法 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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