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出車禍對方全責,則受害人的醫療費一般是保險公司先墊付或者責任人先墊付,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法律上并沒有肇事方必須墊付醫藥費的相關規定。因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只有交警給予的責任認定書,才能判定事故雙方的主次責任,以及賠償金額。所以在此之前,肇事方該不該墊付醫療費用,完全是出于自愿,誰也不能強迫他。因此受傷方,在面對肇事方不墊付醫療費時,也要及時治療,以免耽擱最佳治療時間。
醫療費用在產生后,通常由這三方共同承擔:受傷方、肇事方、保險公司。但是根據責任認定書中的責任劃分,賠償比例會有所不同。
一般車主有給車輛投保保險的話,是不需要車主自己掏錢墊付醫藥費的,但是,如果保險公司的理賠速度慢的話,則需要車主們先墊付費用的,但是有時候會出現全責方不愿意先行墊付費用的情況,可能會是以下的三種情況:
1、可能車主本身就沒有保險,或者是只投保了交強險,由于事故的后果較為嚴重,車主的賠償能力有限,或是根本就無法承擔賠償責任;
2、害怕受害者漫天要價,所以采取推辭、消極地對待善后事宜;
3、在事故中可能自己也受到了傷害,或者是因為自己先違法、后肇事逃逸,所以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因此,出了交通事故醫藥費可以由保險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機構、被保險人墊付。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三十一條 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賠償保險金。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在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后,經核對應當及時向醫療機構墊付搶救費用。
人傷交通事故醫藥費由受害者自行墊付,雖然對于肇事的受害者是不需要自己支付醫療費的,但是事故發生初,此交通事故的責任沒有認定,并且受害者的傷殘等級也是未知的,對于此種情形,肇事主體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一、人傷交通事故醫藥費誰墊付? 人傷交通事故醫藥費由受害者自行墊付,雖然對于肇事的受害者是不需要自己支付醫療費的,但是事故發生初,此交通事故的責任沒有認定,并且受害者的傷殘等級也是未知的,對于此種情形,肇事主體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 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中,關于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由交警出椐醫療費墊付通知書; 2、搶救費用已經產生,醫院必須提供醫療費清單和發票; 3、符合國務院頒布的《交通事故創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出險當地的醫療保險規定; 保險公司的墊付款是以轉賬方式支付給醫院的; 交強險醫療費有責賠付限額為:10000元; 交強險醫療費無責賠付限額為:2000元;二、常見墊付問題 在實際發生交通事故后,事故雙方因墊付醫療費用問題經常產生很大的糾紛,情況也是錯綜復雜,根據辦案經驗和實際操作中經常遇到以下因為醫療費產生的問題: 1、肇事方從事發后就玩消失,拒絕墊付任何費用。 2、肇事方墊付簡單搶救費后玩消失,拒絕支付受傷者任何后期治療費。 3、肇事方對受傷者全額出資治療。 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員受傷,搶救、治療傷者肯定是此時事故首當其沖應當進行的事情,但很多肇事司機會考慮,他到底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擔多少責任,而此時交警部門還沒有做出責任劃分,所以不愿意墊付醫療費用或者只墊付少量的搶救費用。 這時通常會將交強險范圍內的元通過保險公司劃撥到醫療機構,但往往對于構成傷殘的傷者治療費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肇事司機能急事墊付醫療費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但的確也有個別傷者因肇事司機墊付足額費用,致使待交警部門責任認定后自己多出的費用無法要回,照成墊付方較大損失。 三、醫療費究竟怎么墊付 在交通事故發生后,肇事雙方都要根據事故情況和傷者受傷情況做不同處理: 對于肇事司機,應當及時墊付傷者的搶救費用和必要手術等費用,這樣至少應當保證傷者的傷情不能因無錢醫治而擴大,這樣因為傷者耽誤最佳治療時機,導致更嚴重的傷害,損失也在不斷擴大,后期理賠也會無形加大肇事司機的賠償責任。 對于受傷方,肇事司機能及時墊付所有醫療費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機不配合墊付的情況下,自己應及時自行墊付治療費用,若治療費用緊張的應及時和交警部門聯系,看能否和保險公司、肇事方或醫療基金部門協調,及時保障受傷者身體健康利益。 醫療治療是需要支付費用的,對于非緊急治療情形,是需要先掛號支付醫療費等后才會開始治療的,由于此時并不能確定造成事故發生的責任人,故此都是由需要治療的人,或者是其家屬先墊付費用,在之后再憑借這些單子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