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扣分規定:高速或國道超速10%以下,給予警告但不罰款;超速10%-20%,扣3分,罰款200元;超速20%-50%,扣6分,罰款200元;超速50%以上,扣12分,罰款500元。按超速增加,罰款金額也會翻倍,直到超速超過100%,罰款金額封頂為2000元。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七)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九)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十)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扣12分或9分,具體如下:
1、駕駛除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對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性扣12分;
2、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對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扣9分。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五)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9分: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高速超速會被扣多少分,要看車輛超速的幅度和行駛的道路。車輛在高速路外超速不到20%的,一次扣3分;在高速路外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或在高速路上超速不到20%的一次扣6分;車輛在高速路外超速50%以上的,或在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道路交通安全 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一次記12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等。一次記6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等等。一次記3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條行人、非機動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以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機動車,不得進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一百二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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