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了是否要坐牢,主要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發生交通事故不構成犯罪的,只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不涉及到刑事責任,也就不用坐牢。第二種情況,發生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被判刑后,要到監獄服刑,也就是要坐牢。但是發生交通事故后,積極賠償獲得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的諒解,可以從輕減輕判刑。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或者有其它特別惡劣情形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傷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規定的定罪條件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法律責任。交通事故撞死人需要坐牢嗎: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后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一、撞死人坐牢還用賠錢嗎
開車撞死人如果坐牢也還是要賠償的,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要承擔刑事責任,但如果積極賠償得到受害人家屬諒解的可從輕減輕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開車撞死人是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和賠償的,無力賠償三十萬以上的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理賠期限是指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人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期限。這兩種期限在保險條款中有如下幾種表述:
1、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被保險人不履行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2、《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第十七條規定:在承運人會同收貨人作出貨物運輸事故簽證時起,被保險人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據、證件,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3、一些人壽和健康保險條款對保險事故通知都作了類似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或5日或10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調查等項費用。
索賠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權利的期間。
如《保險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三、未交交強險可以進行保險理賠嗎
首先應該明確的是,未交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后仍可以進行保險理賠。
1、機動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存在過錯。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2、交強險是強制保險,機動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存在過錯。
3、機動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直接給受害人的經濟造成損失,該部分損失依法應當由機動車方承擔。
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只要投保車輛一方負有事故責任,不管事故責任大小,均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由于機動車輛不依法投保交強險的違法行為,使受害人不能從保險公司得到交強險范圍內的全額賠償,直接給受害人的經濟造成損失,該部分損失依法應當由機動車方承擔。
4、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當在交強險賠償范圍內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責任劃分賠償比例,這種賠償方法,在全中國都是統一的,得到了全國人民,全國法院的一至認可。
5、如果不判決機動車方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就等于變向支持違法。
機動車輛投保交強險,發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超出交強險賠償范圍的,再按事故責任劃分賠償比例。機動車方不承擔交強險賠償范圍內的賠償責任。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一、車禍撞死人賠錢了還會坐牢嗎?
要坐牢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法律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的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積極賠償得到受害人家屬諒解的可從輕減輕處罰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
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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