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闖紅燈交通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不掛號牌或遮擋號牌的一次就將扣光12分。
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以前不扣分,新規后要扣分的違章;
1、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扣6分罰款150元;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到20%的扣3分罰款150元;
3、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扣3分 罰款200元;
4、違反禁令標線指示的扣3分 罰款200元;
5、逆向行駛的扣2分 罰款100元;
6、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扣3分罰款200元.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
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后,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荚嚭细竦?,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1、申領駕駛證年齡放寬:新規顯示70周歲以上也可以申領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但70周歲以上的申請人員,除了身體需要符合條件以外,還需通過記憶力、判斷能力、反應能力測試。
2、優化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請條件:申領大型客車、牽引車的駕駛證年齡下調至22周歲以上,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申領年齡上限由50周歲調整至60周歲。
另外,取得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在無相應記分周期的情況下,增駕大型客車的,增駕時間可由5年縮短至3年;而申請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的,可由3年縮短至2年。
3、體檢醫療機構范圍擴大:身體條件證明可由原來的縣級、團級以上醫療機構,擴大至符合健康體檢資質的二級以上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等醫療機構。
4、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港澳臺居民可以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地申領。
5、實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后,因工作、學習、生活等需要居住地發生變更的,可以在全國范圍內申請變更一次考試地。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繼續參加其他科目考試,已通過的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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