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朋友車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賠償
首先,乘客有權請求負有事故責任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按照事故責任份額依法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乘客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對方當事人按照事故責任份額承擔交通損害賠償責任;
(二)乘客也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本車當事人按照交通事故責任份額承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
(三)乘客還可以要求交通事故對方當事人和本車當事人共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肇事逃逸本車當事人會受到的法律的制裁,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情況下本車當時人應該付更多法律責任。
但是,乘客選擇交通事故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受交通事故責任份額限制。
其次,乘客有權按照民法典規定請求承運人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典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民法典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但是,乘客選擇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二、交通事故骨折多久賠償
一般需要在治療終結后進行賠償處理,現在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果對方不主動處理賠償事宜可以待治療終結后起訴。
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而骨折受傷的,應根據事故責任來向對方主張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之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所以,涉及骨折的傷者主要的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等。如果構成傷殘的,則來可以根據傷殘等級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如果雙方當事人就賠償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要求賠償。
三、交通事故賠償包括幾部分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里所說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征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六)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七)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依法享有繼承權的人領取。如沒有繼承人,其他人員不得申請和領取死亡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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