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禍傷害保險賠償標準是多少?
1.醫療費用補償標準
醫療費用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后,必須支付的用于醫療檢查、治療和康復訓練的費用。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應當在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按照實際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實際發生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美容費用和其他用于器官恢復訓練的后續治療費用后另行起訴。但根據診斷書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一并賠償。
2.損失時間的補償標準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受傷至完全治愈期間(即誤工)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而損失或減少的工作和勞動收入的補償費。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收入超過醫療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3倍計算。沒有固定收入的,按照發生醫療事故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的計算方法根據患者是否有固定收入分為兩種。
3.護理費用補償標準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遭受人身傷害,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支付的費用。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損失時間標準計算;
(2)無固定收入公式為:護理費補償金額=同級護理服務報酬×護理期間。
4.交通費補償標準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
根據實際發生的費用由受害人承擔交通費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交通費一般按照侵權行為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的差旅費標準支付。普通公共汽車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或出租車,但受害人應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以官方賬單為準;相關憑據應與就醫地點、時間、次數、次數一致。如果沒有,則應從賠償金額中扣除相應的金額。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補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被害人住院期間或者死亡被害人生前住院期間需要補助伙食的費用。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確定。被害人確需到其他地方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應當賠償被害人本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補助對象是“住院”的“受害者”。如果受害者沒有住院,就沒有這種賠償。
6.營養費補償標準
營養費是指人體受損后發生代謝變化,無法通過日常飲食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物質的需求,必須從其他食物中獲取營養而支付的費用。營養飛根根據受害者殘疾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二.傷殘賠償的賠償標準
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自行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一年將減少1歲;75歲以上的按5歲計算。
(1)殘疾賠償性質的確定
傷殘賠償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在理論和實踐上都不是一個很明確的問題。傷殘賠償的性質是指因傷殘造成收入減少或生活來源喪失而造成的財產損失的賠償。
(2)確定喪失工作能力程度的標準
工傷職工經相對穩定的治療后,有殘疾并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治療殘疾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可分為十個殘疾等級,最重等級為一級,最輕等級為十級。自理障礙可以分為三個層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不能自理。
(3)殘疾等級的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對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是“多階”。不同的主管部門對不同的殘疾人制定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國家標準》。傷殘賠償金的具體計算公式:
A.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下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B.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上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歲-增齡);c.殘疾補償(75歲以上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司法實踐中,在因車禍造成人身傷害的情況下,如果不是駕駛人違法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可以通過交強險進行法律賠償。但是如果涉及到駕駛人違法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那么商業保險是不能賠償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百萬購車補貼
車禍致人受傷,情節不嚴重的,可以按照實際發生的醫療費、住院費支付,但情節嚴重的,需要賠償相應的殘疾賠償金等費用。如果受害人在車禍中受輕傷,不符合傷殘標準,則需要以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醫院的收據為依據,可以結合相關病歷、診斷證明作為證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其他費用,如損失的時間等。的,應當根據出具的單位證明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一、對因車禍受傷、致殘的受害人的賠償標準:
根據我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發生需要進行傷殘賠償的車禍,需要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和傷殘等級進行判斷,以上訴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計算期限為傷殘判決之日起20年。但被害人年滿60周歲的,每增加1年,年齡降低1歲;75歲以上的按5歲計算。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傷殘程度一般需要依據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國家標準》進行判定。
二.傷殘賠償的具體賠償方式:
1.如果受害者未滿60歲,殘疾賠償金是已確定的殘疾等級的乘積(第一級為100%,第二級為10%,等等)。)與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再乘以20年;
2.受害人年滿60周歲的,傷殘賠償金為被認定的傷殘等級(第一級按100計算,第二級減10%,其他依此類推)與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乘積,再乘以(20年與增加年齡的差額);
3.受害人年滿75周歲的,傷殘賠償金為被認定的傷殘等級(第一級按100計算,第二級減10%,其他類似)與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乘積,再乘以5年。
如果受害人因殘疾導致的實際收入沒有發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減少,或者輕微殘疾程度不影響其就業的,可以根據需要相應調整殘疾賠償金。
如果受害者死于車禍,賠償如下。
三.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計算方法:死亡賠償金應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計算20年。但被害人年滿60周歲的,每增加一歲,賠償額減少一年;75歲以上的需要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一)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等于受理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乘以上一年度20年;
(2)死亡賠償金(60歲以上人員)等于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乘以(20歲-增齡);
(3)死亡賠償金(75歲以上人員)等于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純收入乘以5年。
百萬購車補貼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的標準有以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條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百萬購車補貼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