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等人身損害賠償項目計算公式: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損害賠償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其標準是根據上一年度的人居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消費支出來確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根據山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出一下數據:
一、死亡賠償金:
城鎮居民31035×20年。
農村居民11750×20年。
二、喪葬費賠償額的計算公式:
喪葬費:陜西省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12個月×6個月。
三、被扶養人生活費:
1、城鎮居民:19790×(需要扶養年限)×(應承擔份額)×(殘疾百分比)。
2、農村居民:9172×(需要扶養年限)×(應承擔份額)×(殘疾百分比)。
四、殘疾賠償金賠償額的計算公式:
1、城鎮居民:
一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
二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90%;
三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80%;
四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70%;
五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60%;
六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50%;
七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40%;
八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30%;
九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20%;
十級傷殘為31035元×20年×10%。
2、農村居民:
一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
二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90%;
三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80%;
四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70%;
五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60%;
六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50%;
七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40%;
八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30%;
九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20%;
十級傷殘為11750元×20年×1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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