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交通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上貫徹了全面賠償原則。補償項目中增加了康復費和后續治療費,用“傷殘賠償金”代替了“殘疾人生活補貼”。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二)除第一項外,對受傷、殘疾受害人的賠償項目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和后續治療費。
(三)被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一項外,還包括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被害人親屬因喪事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的賠償。
(四)被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中可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后續治療費、輔助器具、用具等費用、鑒定費。
二.傷殘賠償金的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下人群)=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以此類推)×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上的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將增加年齡);(3)殘疾賠償金(75歲以上人群)=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三.被撫養人生活費的具體計算公式:
1.供養生活費(未成年人)=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
2.被撫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無其他收入來源)=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3.受撫養人生活費(60歲以上)=傷殘等級(一級100%,二級10%,死亡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歲-增長年齡):
4.被撫養人生活費(75歲以上)二級傷殘(一級100%,二級10%,其他100%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首先行為人需要賠償受害人一系列周邊費用,如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如果受害人通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已經達到傷殘鑒定標準,那么將會有傷殘賠償金等相關費用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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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死亡賠償金
(1)城鎮居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2)農村居民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1)受害人在60周歲以下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歲之間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死亡人實際年齡-60歲)]
(3)受害人在75歲以上
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北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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