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碰撞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1.死亡賠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或者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按20年計算。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運輸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或者轉院治療的實際支出計算。交通費用應基于官方賬單;相關憑據應與就醫地點、時間、次數、次數一致。(看病、轉診、購買費用、購買輔助器具、參加葬禮)
3.住處
異地就醫、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殘疾、死亡親屬參與交通事故處理、喪葬等事項的費用。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天數(40元/天)
4.醫藥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和住院費用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不同意處理必要性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5.誤工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損失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者因殘疾繼續遲到,遲到的時間可以計算到預定殘疾的前一天。
6.護理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數量和護理期限確定。
護士有收入的,參照規定計算誤工費;護士無收入或聘用護士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護理水平護士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7.住院期間的食物補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因公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確定。8.營養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參照醫療機構意見,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確定。
9.鑒定費
(1)、交通事故傷殘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殘損害。包括:精神、生理和解剖異常,以及不同程度的生命、工作和社會活動的喪失。傷殘鑒定是根據當事人康復后的身體狀況,在治療終止后進行的。
(2)傷殘等級鑒定主要以交警指定的鑒定醫院的檢驗報告為依據。你沒有說康復后的情況,所以我不能給你任何建議。
10.殘疾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傷殘賠償金自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殘疾輔助器具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
輔助器具費用按照常用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傷情有特殊需要,可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合理的響應費用標準。
12.喪葬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被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按六個月的總額計算。
13.受撫養人生活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如果受撫養人是未成年人,應計至18歲;如果受撫養人沒有工作能力,也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則應計為二十年。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交通事故逃逸判決
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逃避法律追究”。交通事故逃生不受時間和地點的限制。既要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也要理解為傷者被送往醫院或等待交管部門處理時的“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惡劣情形”:
1、兩人以上死亡或重傷五人以上,全部或主要責任事故;
2、死亡六人以上的,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60萬元以上的。
當汽車撞人時,意味著發生交通事故后,此時的賠償往往需要看對傷者造成了什么樣的損害。其他重損害條件相同的,賠償應該更多。如果損害沒那么嚴重,同等條件下自然賠償也不會那么多。此外,在計算賠償金額時,還應考慮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責任。
百萬購車補貼
車禍人傷全責保險能理賠12.2萬元,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是:,(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三)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四)護理費。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征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六)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七)喪葬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八)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九)被撫養人生活費。對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之前實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贍養的沒有生活來源的老人、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等,應給予生活費。,(十)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所必需的交通費用,一般也應包括在內,但最多不超過3人。,(十一)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十二)其他財產損失。,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應在醫療機構申請傷殘鑒定,醫院出具的治療證明都是對方應賠償的依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標準,一般是按照身體的不同部位,不同的受傷程度來進行鑒定的。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