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一人的處罰是:罰款200-500元,扣3分。交規規定,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駕駛證扣3分,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超載1人的罰款要視車型而定:
1、若是私家車超載一人扣2分,罰款兩百元,
2、若是載客汽車超載一人扣6分,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車輛載客應當嚴格按照行駛證標明的核載人數搭載乘客,車輛實載人數只要比行駛證上注明的核載人員多一人,即便是未成年兒童,都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具體如何處罰,要看超載的標準。如5座車乘坐6人,算是超員20%,已達到超員20%—50%區間內,一旦被查到,該行為就會被記3分并罰款。7座車乘坐8人,算是超員14.3%,沒有達到超員20%的標準,因此不會被記分,但這種行為已屬于交通違法行為,依舊會被罰款。
車載認定標準如下:
1、二軸貨車,其車貨總重超過18噸的;
2、三軸貨車,其車貨總重超過25噸的;
3、四軸貨車,其車貨總重超過31噸的;
4、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重超過43噸的;
5、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重超過49噸的。
違規裝載規定:
1、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2、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3、摩托車后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超載處理流程如下:
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對超載車輛事故進行處理;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3、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4、如果對責任承擔有爭議還可以通過調解或法院訴訟解決。
超載,分為客車超載和貨車超載兩種情況。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扣6分。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3分。
如果是駕駛車輛超載的話像是我們平時乘坐的客車或者是校車,按照超載人數的不等對司機的駕駛證進行扣分,有可能駕駛證會直接一次性扣掉12分的,然后罰款大概都在200元到2000元左右的這個標準,因為超載也是要根據超載的人數才能夠確定具體的處罰標準的,有些車輛比如說核定可載的人數就是五個人,但是實際拉的人數就達到了十個人,這種超載的情形就是比較嚴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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