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原告委托的律師介入,收集相關賠償證據,制作證據目錄,起草起訴狀,然后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2、立案審查,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交通事故出現之后如果只是車子的碰撞是比較好處理的,但是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就是比較容易產生法律糾紛的了。而此時想要解決交通事故賠糾紛的話,很多人都會選擇訴訟方式。接下來,我就來告訴大家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起訴的內容吧。一、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如何起訴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起訴程序有: (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原告委托的律師介入,收集相關賠償證據,制作證據目錄,起草起訴狀,然后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二)立案審查,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三)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四)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五)案件受理后,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法院一般不會當庭宣判。在開庭后的一段時間內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判決書生效。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二、打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官司,賠償權利人應當注意以下幾點:第一:明確被告。在訴訟中,被告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起訴的被告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在被告的確定上,首先要看發生事故時對方所駕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是誰,如果是肇事司機本人,就直接起訴司機即可。如果車輛另有其主,可以將肇事司機與車主(包括為單位)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在現實生活中,乘客在乘坐出租車、公共汽車時,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到法院起訴賠償的案件,乘客可以告出租汽車公司、公交汽車公司,也可以告對方的肇事司機。告出租汽車公司、公交汽車公司,不僅因為它是車主,而且因為當乘客乘坐出租車、公共汽車時就等于和出租車公司簽訂了一份承運合同,出租車、公共汽車司機有義務安全地將乘客送到目的地。他沒有做到,就是違約。告對方的肇事司機,起訴理由是對方的行為構成了民事侵權。受害人可以選擇提起違約之訴或侵權之訴。第二:責任認定。公安交通部門是交通事故認定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質證,已不是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當然依據,但它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重要證據,在訴訟中,對于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即使事故發生后雙方當事人選擇私了,當事人也應當盡量收集、保留相關證據,以備必要時申請公安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明確責任;當事人在拿到事故認定書時,一定要仔細看清責任認定內容,如果不服,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或在訴訟中向法院提出。第三、賠償依據。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財產損害賠償的范圍主要包括:車輛修理費、貨損等。間接損失還包括停運期間的損失。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若受害人致殘或死亡除前述款項還應包含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間接受害人撫養費、喪葬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當事人提出的賠償數額和法院最后認定數額如果存在差距時,還存在一個訴訟費用承擔的問題。多提出來的不合理的費用是要自己擔著的,所以當事人不可漫天要價。第四:訴訟時效。《民法通則》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知道或應該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又無法定中斷或中止事由的,賠償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就很難得到法律保護。 以上就是關于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訴訟方面的法律知識介紹,希望能夠幫助你更加深入的了解相關內容,同時順利的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要是你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了什么問題的話,可以聘請我們站交通事故方面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解決。
交通事故怎樣向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會受理立案;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如果被告作出答辯,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一般情況下,交通事故通常是指,在道路上,車輛由于過錯或者意外等因素,導致人員傷亡或者財產遭受損失的事件。除此之外,交通事故不僅可以在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的情況下,由不特定的人員造成,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個等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一、起訴流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起訴應提交的材料
1、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我方主張的法律文書。(具體寫作,請參閱本人編寫的《民事起訴狀的基本格式及寫作要領》一文。
需要提交:起訴狀正本1份,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即有幾個對方當事人就提交幾份,然后再加上給法院的1份。)
2、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身份證的復印件1份,沒有身份證的,也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
如果有對方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也可以一并提交。如果確實沒有,有對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訴狀中寫明即可。
3、證明自己訴訟請求的基本證據。
需要提交:證據的復印件各1份,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離婚案件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債務案件要提供借條、欠條復印件等。原件一般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再提交。
4、授權委托手續。
交通事故自己怎么起訴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起訴需要攜帶身份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起訴狀等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當事人備好證據資料;法院送達開庭公告并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當事人帶齊資料到庭辯論質證。
法律客觀:
一、交通事故起訴費如何交根據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第二十二條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二、交通事故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2、對于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后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3、對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后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交通事故起訴誰
如果行為人違反了交通法規造成事故的,交警部門扣分并且懲罰一定的罰金,行為人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么發生交通事故起訴時應該告誰??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如果行為人違反了交通法規造成事故的,交警部門扣分并且懲罰一定的罰金,行為人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么發生交通事故起訴時應該告誰??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一、發生交通事故起訴時應該告誰? (一)可以起訴: 1、肇事機動車駕駛員。 2、掛靠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掛靠人與被掛靠人 (包括單位或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借用他人身份證取得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掛靠關系處理。 4、以融資租賃方式購買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5、借用、租用他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損害的,車輛所有人與實際使用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機動車所有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7、機動車在送修理、委托保管期間,承修人、保管人駕駛車輛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承修人、保管人直接承擔賠償責任。 8、肇事機動車投保交強險的有關保險公司。
二、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要什么資料 需要寫好起訴狀、證據清單、原告與被告的身份信息、保險公司的登記信息、交強險保險單、駕駛證、行駛證等等材料。 對自己主張的賠償項目、數額、當事人應提交下列證據: (一)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應提交《傷殘鑒定報告》;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傷殘鑒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傷殘鑒定。根據傷殘評定的等級,要求對方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 (二)因交通事故造成殘疾的,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提交醫院的證明,憑醫院的證明按照普及器具來計算殘疾用具費。 (三)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的鑒定,簡稱“三費”鑒定。在公安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未作“三費”鑒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應提交書面申請,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費”鑒定,根據鑒定的報告要求對方誤工費、護理費和營養費。 (四)醫療費的憑據,是指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 (五)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等憑據,包括其親屬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住宿費折憑據及誤工費證明。三、交通事故起訴狀怎么寫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交通事故起訴狀一般包含以下內容: 1、原告和被告的個人基本信息以及訴訟代理人信息; 2、訴訟請求。一般是要求賠償和負擔訴訟費; 3、事實和理由; 4、落款; 5、證據和證據來源。 發生交通事故需要通過訴訟解決問題的,可以起訴駕駛員或者車輛所有人。以上就是我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發生交通事故起訴時應該告誰?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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