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對于醉酒駕駛這種行為是嚴厲打擊的,如果存在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往往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會被判處有期徒刑等相應的處罰。一、現在醉酒駕駛怎么處罰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處罰規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三、醉駕致人死亡逃逸如何處罰《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行為一般以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沒有造成重大的損失的前提下,一般只是交通肇事行為,只需要賠償被侵權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但是一旦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后,將要承擔的是刑事責任,而非侵權責任。醉駕后撞死人后逃逸是個非常嚴重的行為,因為逃逸將可能導致被害人本應能夠得到救治卻因為肇事者的逃逸行為導致死亡。
法律客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處罰標準:
1. 飲酒駕駛:罰款、扣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扣12分、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再次飲酒駕駛:拘留、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 醉酒駕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拘役、并處罰金。
3.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4.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拘留、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考取駕照。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第四十二條及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醉駕判處拘役的期限最短為一個月,最長為六個月。 一般審判實務中每增加80mg/100ml,增加一個月拘役期限。醉駕一般判刑1個月到6個月,數罪并罰的情況下也不能超過1年。同時,醉駕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醉駕拘役的時間根據法律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一年。徒刑自人民法院判決確認之日起生效。但是,如果該人在宣判前被提前拘留,將從刑期中扣除一天拘留。也就是說,醉酒駕駛被判處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至六個月,數罪并罰的情況下不能超過一年。同時,醉駕在宣判前被提前拘留的,將從一日刑期中扣除一日拘留。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加重處罰的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駕駛行為類別閾值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飲酒后駕車≥20,<80醉酒后駕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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