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速扣分罰款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條。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不罰款,記3分,給予駕駛人員提醒警告;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扣12分。
二、機動車行駛車速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有以下行車速度規定:
1、《道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2、《條例》第四十四條 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左側為快速車道,右側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摩托車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有交通標志標明行駛速度的,按照標明的行駛速度行駛。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3、《條例》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4、《條例》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每小時30公里,其中拖拉機、電瓶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5公里:
(一)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霧、雨、雪、沙塵、冰雹,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5、《條例》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6、《條例》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7、《條例》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三、交通違章處理期限是多少天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一般來說,違章后15天內就可以在網上查詢到違章情況,交警部門可以給你發送信件,但只要15天內在網上可以查,就不受一個月的限制了。
2、繳納罰款的時間是受到信件的15天內,一般交警發的都是掛號信,是可以查到你收到信件的時間的。
這個超速行駛的處罰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規定,駕駛車輛超速的處罰為:1、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3、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一次記6分。4、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一次記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行使的時速為:第四十五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
法律客觀:1、客車超速20%以上一次記12分扣留駕駛證根據公安部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交警部門依法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2、機動車超速50%以上,將會一次性扣完12分。公安部123號令、124號令將2013年開始實施。3、轎車5人座的超速行駛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罰款50元,記3分;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不足50%的,罰款200元,記3分;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不足70%的,罰款500元,記6分;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不足100%的,罰款1000元,記6分,可以并處吊銷;超過規定時速100%的,罰款2000元,記6分,可以并處吊銷。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