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醉駕標準是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拘役并處罰金;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都不是以酒的多少來判斷的,是以在機動車駕駛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來計算的。在機動車駕駛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為飲酒駕車,大致相當于飲用一杯啤酒;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和超過80毫克可以認定為醉酒駕車。
法律快車提示:飲酒駕車:20mg/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
飲酒駕駛的標準為:20mg/100ml80mg/100ml,即車輛駕駛人員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據測算,20mg/100ml大致相當于一杯啤酒。
醉酒駕車:80mg/100ml,則相當于3兩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醉駕五年后取證流程如下:
1.需要等到被交警執行吊銷駕駛證的五年后到才可以辦理,否則是無法辦理的,沒有什么辦法可以提前辦理。
2.不需要到交警部門辦理什么業務,只能是重新進行考取駕駛證,需要到地方考取駕駛證的駕校報名考試即可。
3.帶上身份證、體檢報告、身份證復印件、一寸證件照等材料到駕校報名,駕校會進行相關的考試培訓。
4.需要重新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相關等級的駕駛證考試,考試全部合格后才可以考取獲得駕駛資格。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醉駕
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為 飲酒后駕車 ;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為醉酒駕車。 [
法律客觀:《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4.1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閾值 (mg/100mL) 飲酒后駕車 ≥20,<80 醉酒后駕車 ≥8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酒駕一般分為飲酒駕駛和醉酒駕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條增設了危險駕駛罪,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并規定處拘役,并處罰金,以加大對此類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強對民生的保護。關于醉酒駕駛的檢驗標準是GB19522-2004,即車輛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2 mg/ml,小于0.8 mg/ml的駕駛行為,為飲酒駕車;大于或等于0.8 mg/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本案中,王某駕駛汽車,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4mg/ml,屬醉酒駕車,應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法院根據其醉酒狀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等情況,對其判處了刑罰。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