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怎么起訴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起訴的注意事項如下:
1、當交警部門進行了事故責任認定,對方全責后,最好先和對方協商賠償金額、方式等,協商一致完成賠償;若不能一致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2、向交警隊調取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復印件,到工商局調取單位的基本情況;
3、準備民事起訴狀,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則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限額先行賠償,不夠部分由肇事者承擔。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也可以在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如果是涉及到人身傷害賠償的,如果構成傷殘或是死亡的,一定要對比兩地法院賠償標準的差異,然后選擇賠償標準高的法院起訴;
4、法院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后予以立案;
5、法院會擇期通知開庭審理。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怎么辦?
不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事故發生之后,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當及時報警,通知交警部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交通事故怎么理賠?
交通事故理賠流程及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聯系保險公司;
2、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后進行定損; 3、攜帶要求的資料到投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理賠。
可以要求的主要賠償項目及標準有: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九級傷殘按照20%計算。
7、被撫養人生活費。
另外,還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財產損失等等。
情況不同,賠償的項目和標準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車禍對方全責怎么起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交通事故不協商直接上起訴可以嗎
交通事故不協商直接起訴是可以的,交通事故起訴流程如下:
1、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2、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3、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
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
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調解
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子。
處理交通事故的一般流程如下:
1、第一時間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時撥打122報警電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察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應當按原范圍撤銷協查通報,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撤銷布控。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除依法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并做好記錄。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相關推薦:
交通違章當事人該怎么辦(交通違章不服怎么申訴)
駕照扣幾分需要學習(駕駛證扣多少分需要重新學習)
潮汐車道逆行扣幾分(潮汐車道標線是什么)
新交通法全文(新交通法規2022年全文)
殘疾人可以考駕照嗎(殘疾人可以考駕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