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主要是指機動車在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
根據2016年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一般情況下機動車闖紅燈的,需要記6分,罰100元。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五)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六)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七)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八)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九)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十)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十三)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的;
(十四)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闖紅燈的,一般會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六分,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闖紅燈在3-10天之內會被查出,闖紅燈是違法不道德的行為,如果闖紅燈被調查出來也是會被處罰的。闖紅燈是指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等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在紅燈亮起禁止通行時越過停止線并繼續行駛的行為。
去管理所查詢前,要帶好以下幾個證件:闖紅燈車輛的行駛證、駕駛證。兩者缺一不可,還要帶好足夠的現金,一般闖紅燈會罰款200元。
到了車管所后,把兩個證件交給工作人員,就可以上網查詢汽車闖紅燈的記錄了。在查詢時,會看到闖紅燈的時間、地點以及攝像頭拍照截圖。其中最重要的是看看拍照截圖,確認是否真是車輛違章,有時甚至能看清車輛里的司機。
六種闖燈情況:
1、遇紅燈過線即停車
如果車輛在紅燈時只是剛剛越過停止線,但立即停住了,這種闖紅燈不會進行處罰,要是過線后還有明顯的位置移動,就要被處罰。電子眼拍攝闖紅燈的3張照片為:前輪越過停止線,后輪越過停止線,以及前輪超過對面的停止線。只有當這3張照片齊備時,才會被認定為闖紅燈,在新規中扣6分;
2、交警指揮下闖紅燈
當信號燈與交警手勢發生沖突時,機動車駕駛人要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交警現場指揮“被闖紅燈”,駕駛人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調流證明,免于處罰。當事人若對處罰有異議,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渠道申訴解決;
3、遇紅燈車身全越線停車
如果車輛全身越過停止線后沒再繼續移動,這樣并不算闖紅燈。但這種情況是越線停車,
4、越線停車后又倒車
機動車不得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橋梁、急彎、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車。如果違規倒車,可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5、跟大車后“誤闖”紅燈
駕駛人要保持足夠的觀望范圍,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號燈、保證安全剎車距離為標準。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跟在大型車輛后面被拍,都是因為過路口搶信號。這種行為只能按闖紅燈予以處罰;
6、闖黃燈經過路口
交警部門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路口黃燈閃爍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如果黃燈已經亮起,還繼續搶行通過,那么這樣被拍也算闖紅燈。
機動車違章查詢有五種方式:
1、車主可通過在手機上安裝車輪查違章等手機app應用軟件,打開手機軟件后,輸入車牌號、車型、發動機號,即可查詢闖紅燈等交通違章信息,蘋果、安卓手機都支持;
2、到各市各區縣交通支大隊的辦公大廳通過觸摸查詢終端查詢;
3、登陸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對外服務網站,然后找到車輛違章查詢,輸入車牌號和車輛發動機號,點擊查詢即可;
4、可以撥打聲訊電話查詢;
5、可以通過編寫手機短信查詢。
處罰標準:
2021年12月17日,公安部修訂發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將由3分提高到6分。闖黃燈將被視作闖紅燈,也要被記6分,還要交罰款;不給120急救車讓道,將要被記3分。此外,路考第5次預約還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績全部作廢。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
第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一)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的;
(七)駕駛機動車運輸危險化學品,未經批準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九)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或者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十)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十一)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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