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的審判結果已經在2020年11月6日宣判:譚明明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松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張小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根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信息,3名受害者的家屬和3名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
案件發生
2019年7月3日22時42分,河南永城市東城區東環路與永興街交叉口,一輛牌號為豫NE**55的瑪莎拉蒂轎車追尾撞擊了一輛在路口等待紅綠燈的一輛寶馬(牌號為豫N0**2L),導致寶馬著火燃燒,車內2人死亡,1人受傷;肇事瑪莎拉蒂車內3人受傷。
永城瑪莎拉蒂事件全過程并不在瑪莎拉蒂追尾寶馬開始,真正引發這一事件的開端是譚明明駕駛瑪莎拉蒂在東城區地稅巷與路邊的一輛皖FE**69牌大眾車、以及多輛轎車發生剮蹭,被群眾攔截隨后逃逸,最終才撞上等紅綠燈的寶馬。
事件導致寶馬車內葛某、賈某當場死亡,幸存者王某二度燒傷(40%),重傷一級;肇事車內駕駛員譚某肝挫裂傷、胸骨柄骨折,劉松濤肺挫裂傷、側骨骨折,張小渠腹腔積液。
擴展資料:
案件首次開庭審理
2020年1月16日8時30分,“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撞寶馬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審理。由于事件引起了比較大的輿論,譚明明家經營皮毛生意多年,家境較好。
此外,庭審中有受害者家屬的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指出,劉松濤在國外留學,父親開有多家百貨超市,家境也很優越,所以由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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