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后,主觀上為逃避法律責任或救助義務,駕駛肇事車輛或者遺棄肇事車輛,逃離道事故現場的行為。需要同時符合這些要件才算肇事逃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逃逸的認定標準
逃逸的認定標準:
1、當事人開車或直接拋棄駕駛車輛,逃離事故現場,且當時頭腦清晰,知道已經發生事故的;
2、以自己對事故的判斷,認為沒有責任,開車離開事故現場的;
3、之后不在現場聽候警察處理,且可能酒后駕駛等,棄車走后又回來的;
4、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但沒有報案也沒有正當理由就離開醫院的,或留下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5、調查時逃匿的;
6、離開現場且不承認逃逸,但有證據證明其是知道已經發生事故的;
7、協商不一致或沒協商的,欠缺很多賠償費用,事故當事人沒有留下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的。
8、因逃逸而導致至少三人喪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肇事逃逸的處罰:
1、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應當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法律依據:《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相關推薦:
潮汐車道逆行扣幾分(潮汐車道標線是什么)
新交通法全文(新交通法規2022年全文)
殘疾人可以考駕照嗎(殘疾人可以考駕照嗎)
交通事故多少天起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檢察院多久起訴)
你知道舊車如何上牌照嗎(舊車還沒賣如何新車上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