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向對方索賠的方法是:車輛有保險的,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或者沒有商業險的,由責任人按照雙方責任比例承擔;車輛沒有保險或者雙方均為非機動車的,由責任人按照雙方責任比例個人承擔賠償責任。
一、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車輛有保險的理賠方法:
(一)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的劃分情況:
1、主次責雙方均為機動車的情況:
雙方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互相賠償對方損失,不足部分,雙方按主責方70%,次責方30%的比例賠償;
2、主次責雙方一方為機動車,另一方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情況:
機動車在交強險額度內全額賠償對方損失,不足部分,如果機動車占主要責任,承擔80%的賠償責任,如果機動車占次要責任,承擔40%的賠償責任;
(二)保險的賠付范圍:
1、交強險:
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交強險的賠償限額: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第二,交強險的賠償項目:
(1)維修費: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
(2)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3)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4)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8)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9)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11)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12)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13)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2、商業險:
交通事故商業險賠償比例并沒有明確規定,而且商業險的類別也很多,不同商業車險的賠償標準,賠償范圍和賠償對象都是不一樣的。發生交通事故的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由責任人按照雙方責任比例承擔。
(三)走保險流程:
1、及時報案:
當您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2、查勘定損:
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后,要先搶救傷者,然后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鑒定,然后做出認定書。
3、遞交索賠:
確定事故責任后,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保險公司告知投保人要提交的證明和材料,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提交的證明和材料包括:
(1)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2)保險單;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機構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被保險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選擇自行協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的,應當提供依照《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規定的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
(6)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
(7)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4、確認理賠:投保人對車輛定損清單沒有異議,即可簽字生效,作為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將相關憑證交給保險公司。
5、理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與索賠權益人商定的賠款支付方式和保險合同的約定向索賠權益人支付賠款,涉及第三者責任的理賠甚至可以被保險人授權直接將賠款轉賬至第三方。
6、協助追償:
在很多情況下,保險公司在賠付了被保險人的損失后,法律還賦予了保險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賠。此時,被保險人不能認為反正自己已經獲得了賠償,就拒絕幫助甚至阻礙保險公司向真正的肇事方索賠。
二、交通事故主次責任車輛沒有保險和雙方均為非機動車的理賠方法:
(一)車輛沒有保險的情況:
1、主次責雙方均為機動車的情況:
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由責任人按照雙方責任比例個人承擔賠償責任;
2、主次責雙方一方為機動車,另一方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情況:
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由責任人按照雙方責任比例個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主次責雙方均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的情況:
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由責任人按照雙方責任比例個人承擔賠償責任。
三、對于交通事故賠償存在爭議的解決方法有:
1、雙方協商:
交通事故雙方當事人,可以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根據全責方的經濟狀況,可以要求分期賠償或這一次性賠償;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流程如下:
(1)提出調解申請。
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應當事雙方協商一致,共同提出書面調申請。提出調解申請的期限為十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交通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算。
(2)審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交通事故當事各方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申請書”進行審核。
(3)當事人對調解的時間以及地點進行確定。
具備調解開始時間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4)進行調解。
調解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布,調解時允許旁聽,但是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起訴的流程:
(1)立案,受害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和相關材料,包括:
①受傷者身份證明;
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③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④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⑤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⑥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最好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⑦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⑧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⑨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
(2)庭前準備,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
(3)開庭審理,開庭時,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4)裁判,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第三十七條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索賠技巧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索賠技巧,據統計,全球每天都有在各個不同的地方發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一般由交警判定,我們只需要做的就是發生事故后,根據交通法規完成我們要完成的部分,并且進行索賠,那么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索賠技巧有哪些呢?我們一起來看吧。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索賠技巧1
對方把你車撞后,對方全責的,應該由對方賠償你因此而產生的全部損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的車輛修理費,及在車輛修理期間合理的交通費。
在賠償的時候,首先應由承保對方車輛的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賠償你的損失(車輛維修費在2000元限額內賠償)。
如果交強險賠償后尚有不足的,則再由對方肇事者負責賠償,也可以由對方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限額內直接對你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財產損失。具體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以下財產損失:
(一)、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
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導致車輛、物品及其有關設施損壞,應當修復而不能修復,以及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應當對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進行賠償。對此應作如下理解: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根據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以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6、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7、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計算。在交通事故中,對于所受的財產損失,如果能夠恢復原狀的,應當恢復原狀,對于不能恢復原狀的,應當折價賠償,賠償數額應當以所受的直接實際損失為限,具體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局部損失可以恢復的,應當賠償修復費用及車輛、物品因局部損失而導致的貶值;
第二,對已無法修復的車輛、物品應賠償其實際價值與殘余價值之間的差額部分,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應當折價賠償。
(二)、間接財產損失的賠償
間接財產損失是因交通事故而損失的可期待利益,它不是受害者現有財產的減少或者損毀,而是如果不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必然會獲得的利益。
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間接財產損失是否賠償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9年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因此,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根據這個答復,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中的財產損失,可以包括事故的間接損失,但這一間接損失僅限于 “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但我們認為間接財產損失應當擴大解釋為因交通事故而損失的可期待利益。
間接財產損失不是現實財產的減損,因此一般根據在通常情況下可能獲得的利益大小來確定其可能受到的損失,同時還要參考其他因素來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
如果屬于責任人不可預見的損失,則一般不予賠償。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索賠技巧2
一、交通事故后的索賠方法
1、對一些小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2、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可以申請公安交管部門進行調解。
3、經公安機關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賠償范圍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按下列原則對當事各方的總損失進行調解:
2、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索賠技巧3
(一)對方全責理賠流程
1、報案
交通事故發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時的報案。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時內進行報案,如果是盜搶則應在24小時內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應該立即撥打120,搶救生命。
2、查勘
報案后,保險公司會派人去現場進行查看,看是不是屬于保險的責任范圍。因此,在保險公司人員到來之前,車主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
3、定損
通常情況下,如果車輛受損不嚴重的話,保險公司勘察人員在現場就可以直接進行定損,客戶也可以直接把車開到修理廠去了。但是如果車輛受損的程度比較大的話,是要到定損中心進行定損的。
4、遞交索賠資料
以上三個步驟完成之后,要做的就是上交索賠的資料。
5、獲取理賠
在提交完資料之后,通過保險公司的要求,其會給予理賠。
(二)對方全責車險理賠注意事項
1、關于對方全責車險理賠,自己一定要及時的報案,以便保險公司及時定損,這能夠提高理賠的時效。
2、辦理對方全責車險理賠時一定要將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的原件以及所賠回執單上面要求的理賠材料都帶齊,以免證件不齊又再跑一次。
3、要合法的使用車輛。車輛一定要及時年檢,在車輛出險的時候,車輛一定要符合上路的行使要求,保險公司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關于對方全責車險理賠,對于車險事故無責方,一定要記好全責方的重要信息,如車牌號、對方的手機號等。同時還要注意,在全責方真實支付賠款以后,才能將修車的發票交給全責方。
以前就曾經出現過全責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以后不給無責方賠款的問題。盡管無責方將全責方訴訟到法院,但是因為缺少證據而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