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傷認定 程序是: 1、用人單位應當在本單位職工 發生交通事故 傷害,且符合認定工傷的情形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認定申請 ;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 申請工傷認定 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至受害人。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認定的具體程序
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申報的
1、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事故發生之日3個工作日內報送)2、工傷認定申請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一同報送)3、事故人和單位簽訂的有效書面勞動合同(原件并復印件)4、事故人的身份證或暫住證(原件并復印件)5、首次就醫病歷及診斷書等有關材料(原件并復印件)6、工作考勤記錄卡(原件并復印件)7、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并復印件)
8、單位參加當地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費的憑證和參保職工花名冊(原件并復印件)9、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人或直系親屬申報的
1、工傷認定申請表1式2份,2、事故人和單位簽訂的有效書面勞動合同,或單位有效工作證、單位簽章工資表、單位簽章的從事本職工作證明等(原件并復印件)3、事故人的身份證或暫住證(原件并復印件)4、首次就醫病歷及診斷書等有關材料(原件并復印件)5、物證、書證、證人證言、照片等有關證據6、事故發生詳細經過7、單位、企業法人注冊登記資料(可到工商部門查詢。
除上述材料外,申請人還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1、屬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2、屬刑事案件的,法院、公安部門(派出所)的有關材料(原件并復印件)3、屬職業病的,需提供職業病診斷證明書4、屬維護國家、公眾利益的,需提供政府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原件并復印件)5、屬革命傷殘軍人的,需提供因公或因戰革命軍人傷殘證和舊傷復發證明(原件并復印件)6、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7、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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