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申訴程序是: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吊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后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
3.對交通管理處罰不服、超過期限提出申訴的,或者事后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可以作為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交通違章處罰條例》第三條,實施處罰應當遵循公正、公開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交通違章申流程為:
1.確定自己的違章確實依法應不予處罰或免于處罰,目前交通法規定的可撤銷的違章包括車輛被套牌;重復錄入違章信息;交警錄入信息錯誤;信號燈故障導致的違章;避讓特種車輛導致的違章和避讓特種車輛、事故導致的壓線行為等等。如果你的違章在這之列,可以進行申訴。
2.申訴之前,要先去交警隊處理違章,交上罰款,扣分,這時候你會收到交警隊發給你的《處罰決定書》。這里交的罰款,一旦你申訴成功,違章撤銷,罰款會返還給你。
3.在交警隊相關部門要一張《行政復議申請表》,然后拿著填好的《行政復議申請表》、《處罰決定書》、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辦理。所有證件最好都拿著原件和復印件,到時候需要哪份就上交哪份。如果是替人代辦,需要出具代辦人的身份證和申請人的《委托代理授權書》。
4.填寫申訴表時,里面有一項是撤銷處罰的理由,你填寫的理由一定要充分,最好把能用到的法律依據寫上,這樣可以提高申訴的成功率。
5.手續辦完之后就是等待,一般一周內公安機關就會把裁決結果通知你,也許會撤銷違章,也許會維持原判。如果你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接到通知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公安機關拘留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后五日內作出裁決;不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被處罰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吊扣駕駛證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裁決書后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和主管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后五日內作出復查決定。
3、對交通管理處罰不服、超過期限提出申訴的,或者事后對當場處罰決定不服提出申訴的,可以作為人民來信來訪處理。
【法律依據】
《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九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行政強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不能在網上申述,一般是在交通部門申述。具體流程如下:
1、首先確定自己的違章確實依法應不予處罰或免于處罰,目前交通法規定的可撤銷的違章包括車輛被套牌;重復錄入違章信息;交警錄入信息錯誤;信號燈故障導致的違章;避讓特種車輛導致的違章和避讓特種車輛、事故導致的壓線行為等等。如果你的違章在這之列,可以進行申訴。
2、申訴之前,要先去交警隊處理違章,交上罰款,扣分,這時候你會收到交警隊發給你的《處罰決定書》。這里交的罰款,一旦你申訴成功,違章撤銷,罰款會返還給你。
3、在交警隊相關部門要一張《行政復議申請表》,然后拿著填好的《行政復議申請表》、《處罰決定書》、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到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辦理。
4、所有證件最好都拿著原件和復印件,到時候需要哪份就上交哪份。如果是替人代辦,需要出具代辦人的身份證和申請人的《委托代理授權書》。
5、注意,填寫申訴表時,里面有一項是撤銷處罰的理由,你填寫的理由一定要充分,最好把能用到的法律依據寫上,這樣可以提高申訴的成功率。
6、手續辦完之后就是等待,一般一周內公安機關就會把裁決結果通知你,也許會撤銷違章,也許會維持原判。如果你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接到通知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不建議這樣做,因為勝算不大。
擴展資料:
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向交通運輸部申請行政復議:
(一)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
(二)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的具體行政行為;
(三)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的具體行政行為;
(四)交通運輸部的具體行政行為。
1、對交通運輸部直屬海事管理機構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應當向交通運輸部海事局申請行政復議。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申請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應當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人應當在交通運輸行政復議申請書中注明,或者向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說明,并由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記錄在《交通運輸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中,經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依法確認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4、申請人申請交通運輸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5、申請人口頭申請的,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申請人應當在行政復議申請筆錄上簽名或者署印。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者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政府已經受理的,不得再向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7、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收到交通運輸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并制作《交通運輸行政復議申請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
8、對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制作《交通運輸行政復議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送達申請人;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9、除前款規定外,交通運輸行政復議申請自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設置的法制工作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提出交通運輸行政復議申請,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交通運輸行政機關應當制作《責令受理通知書》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交通運輸行政機關可以直接受理。
11、交通運輸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交通運輸行政復議機關設置的法制工作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個人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12、復議人員調查情況、聽取意見,應當制作《交通運輸行政復議調查筆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行政復議管理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行政復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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