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的人都遭遇過車禍,在車禍發生以后如何讓進行索賠就是比較重要的事情了。那么,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與對方索賠呢?
一、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后,雙方可以自行調節,調解順利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責任方賠償之后,案件終結。
二、交通事故賠償雙方如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受害人可提起訴訟,進入到法院訴訟程序:
進入訴訟程序得收集相關賠償證據,制作證據目錄,并起草起訴狀,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交通事故案件,法院一般不當庭宣判,會在開庭后的一段時間內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如雙方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
判決生效后被告履行賠償義務,若被告不履行賠償義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屆滿后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機動車交強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九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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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喝酒開車、疲勞駕駛、闖紅燈、違規變道等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權的,受害人可以索要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賠償費用。不過,因為是在交通事故中遭到傷害,所以要確定索賠的流程。 實踐中,一般保險賠償的基本流程如下: 1、報案:發生交通事故,立馬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 2、查勘定損: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后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 3、簽收審核索賠單證: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審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后,交產險部核賠科; 4、理算復核: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后審核,所有賠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復核; 5、審批:產險部權限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權限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 所以,受害人索賠時,得在交警部門出具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保險公司審查受害人在本公司購買的保險種類情況,符合賠償的,保險公司才會進行賠償。 并且,確認保險理賠的數額后,受害人可以按以下拿到賠償: 1、受害人遭遇交通事故需要進行搶救的,交警部門會先行通知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 2、肇事者不愿意墊付醫療費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先予執行。 發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車輛也受到損壞的,應該首先向交警部門報案,然后到保險公司報案,之后由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的流程。受害人符合賠償情況,而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必要時可以去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客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保監會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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