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出示保險單證;
2、出示行駛證;
3、出示駕駛證;
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
5、出示保險單;
6、填寫出險報案表;
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
8、詳細填寫報案人和駕駛員和聯系電話;
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
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
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
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
13、交付維修站修理;
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托單確定維修項目及維修時間;
15、車主簽字認可;
16、車主將車輛交于維修站維修。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
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汽車是現代人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遇到車輛刮蹭問題,需要雙方平心靜氣的協商解決。然后根據責任的大小來進行賠償。以下分享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
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1第一步是出險。
即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包括單方事故、雙方事故、多方事故,甚至車停路邊上被人劃了也可叫出險。
第二步是報案。
這是最重要的一步,發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時間撥打事故報警臺,交警會幫助我們去判定責任方,然后有責任的一方就需要聯系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報案。若發生的是單方事故或輕微事故,可以自行拍照后將車開走,但一定要在出險后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
第三步是查勘定損。
保險公司在接到報案后,會對車輛進行查勘定損,并根據車輛的受損情況確定損失金額。
第四步是遞交理賠材料。
包括車輛的保單、行駛本、駕駛本、被保險人的身份證及責任認定書,單方事故,無需提交責任認定書。涉及到人員傷亡的,還需提供傷者的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發票。
第五步就維修環節。
修車車主可自行選擇地方進行維修,但在保險公司業務大廳辦理定損時就需要提前確定好告知工作人員,之后就不能再更改。修理完成后,車主需要墊付維修款,并需開具與定損金額一致的發票及維修清單。
第六步就是領取賠款。
修完車后被保險人到定損大廳辦理領取賠款手續,一般不超過7個工作日,理賠款會打入被保險人的銀行卡賬戶內。
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2一、被車撞后的索賠流程
1、及時報案
發生保險事故后應在24小時內及時撥打報案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這樣有利于保險公司及時派人趕赴現場,判定事故原因。
2、協助查勘定損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會迅速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確定損失大小,并出具查勘報告。
在此環節,被保險人應當協助保險公司進行保險事故的查勘定損。
3、提交索賠單證
索賠時,被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提交以下單證:①出險通知書;②保險單正本,機動車保險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③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④全車失竊須另提供保險合同約定的必備單證;⑤涉及的第三者責任方追償的賠案,須提供訴訟受理證明和追償權利轉讓書;⑥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單證。
4、賠款審核
保險公司根據車險合同條款、客戶提交的索賠單證、查勘人員提供的查勘報告以及公司有關理賠規定,將作出是否賠償以及賠償多少的結論。
5、領取賠款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理賠結論通知被保險人辦理領款手續。按照《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自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金額協議之日起10日內,保險公司應當履行支付賠款義務。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八)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3一、人被車撞后理賠的步驟是怎么規定的?
1、立案查驗
保險人在接到出險通知后,應當立即派人進行現場查驗,了解損失情況及原因,查對保險單,登記立案。
2、審核證明保險人對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關證明和資料進行審核,以確定保險合同是否有效,保險期限是否屆滿,受損失的是否是保險財產,索賠人是否有權主張賠付,事故發生的地點是否在承保范圍內等。
3、核定責任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經過對事實的查驗和對各項單證的審核后,應當及時作出自己應否承擔保險責任及承擔多大責任的核定,并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賠付
保險人在核定責任的基礎上,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有關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額的協議后十日內,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保險合同對保險金額及賠償或者給付期限有約定的,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行人被機動車撞到以后,有一部分行人的想法就是,機動車必須要履行全部的賠付義務,事實上,等交警部門認定了事故責任以后,如果行人對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不會超過整個財產損失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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