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訴 后多久出判決書,一、交通交通事故起訴后多久出判決書交通交通事故起訴后一個月之內出判決書。二、交通事故審理時限管轄法院:由事故發生地或者 被告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轄 。審理時限:一審法院審理交通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審限為6個月,二審為3個月。 交通事故處理 的時限規定之八:法院訴訟的時限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 適用簡易程序 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會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因此,法院 處理交通事故 一般會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發生交通事故,如果事故輕微,且無人員傷亡,雙方當事人可先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如果發生重大事故對社會有一定的危害性,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我們都知道對判決書不服是可以進行上訴的,那么關于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怎么寫大家知道嗎?接下來我們一起看下文吧。
一、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上訴人:xx,男,漢族;x年x月x日出生于x市x縣;文化程度:農民;家住:x市x縣x鄉。2011年3月3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x市公安局x分局刑事拘留,x年x月x日被依法逮捕,現羈押于x看守所。
上訴人交通肇事罪一案,經xxx人民法院x年x月x號刑事判決書判決,現因不服該判決書故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原審量刑過重,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原裁判,依法改判。
事實與理由:
1、一審認定事實有誤,上訴人關鍵的自首情節沒有落實。
本次交通事故發生后,上訴人立即報警、保護現場、打急救電話,并在事故發生處等待交警的到來,該行為屬于自首。一審對這一自首情節未予認定是錯誤的。
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40%;一審中對上訴人的自首情節沒有認定是錯誤的。懇請二審人民法院予以認定。
2、原審對上訴人的量刑處罰過重。同時上訴人具備緩刑條件。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試行)》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應根據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等危害后果以及逃逸等情節在相應的法定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根據《刑法》第72條之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本案法定量刑在六個月至2年。
上訴人在案發后積極自首、賠償受害人家屬、當庭認罪悔罪表現十分明顯、系過失犯罪犯罪情節較輕、而且本次事故上訴人承擔主要責任,受害人承擔次要責任,受害人有過錯,上訴人也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也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根據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試行)》規定_宣告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緩刑;綜合全案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對上訴人依法應當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6個月。完全符合緩刑條件。
綜上所述:一審認定事實有誤,上訴人關鍵的自首情節沒有落實。原審對上訴人的量刑處罰過重。同時上訴人具備緩刑條件。關于上訴人對受害人家屬的民事賠償部分,一審認定錯誤。原審量刑過重,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原裁判,依法改判。
此致
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xxx
x年x月x日
二、 交通肇事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與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責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具體標準。如果行為人只有違章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則不構成犯罪,無須立案。
三、 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以上是由我為大家解答有關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報警處理,與此同時,要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如需了解其他,歡迎登陸官網。
交通肇事罪上訴狀 @2019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