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險后怎么理賠
交通事故索賠第一步:保護現場,及時報警。
發生交通事故時,要注意保護現場,及時報警和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門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雙方責任。當事人或者當時交通事故發生時在一起的人應當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事故的真實情況。這有助于區分雙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發生后保護現場非常重要,是交警部門認定雙方責任的關鍵。不要為了逃避或逃避責任(或僥幸心理)而破壞現場甚至逃逸,導致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甚至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理賠第二步:醫療費用憑證
《最高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用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收據,結合病例、診斷等相關證據認定。這一規定明確了醫療費用的賠償。當事人必須向法院提供病歷、診斷證明、醫療費用住院單據,法院才能支持當事人的賠償訴訟請求。因此,如果當事人受傷住院,應注意保留醫療費用住院單據、病歷、診斷證明、日常用藥明細等單據。
交通事故理賠第三步:傷殘鑒定和財產損失評估。
當事人出院后,如遭受嚴重身體傷害和財產損失,應及時到傷殘鑒定部門和財產損失評估機構評估傷殘等級和財產損失,以便交警部門調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支付傷殘津貼和財產損失。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申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滿一年減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交通事故理賠第四步:先調解,調解不成,及時訴訟。
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及時向交警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對方不同意調解的,應當及時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直接去法院不調解。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調解從喪事終結之日起開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傷殘之日起開始;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處理第五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注意訴訟時效。
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傷害發生之日起計算;當時未發現傷情,經檢查診斷能證明是侵權所致的,從確診傷情之日起算。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為一年,一般從傷害發生之日起計算。如果沒有中止、中斷或延長的理由,法院將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交通事故處理第六步:訴訟期間注意財產保全。
提起民事訴訟時,要注意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人的銀行存款或其他財產。如果被告的車輛有保險,我們可以向法院申請查封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金。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果申請人未能提供擔保,其申請將被拒絕。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決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訴訟保全措施是原告為防止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可以保證原告在法院判決或調解生效后及時獲得賠償。
交通事故處理第七步:判決、調解生效后,被告不履行賠償義務的,應當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雙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前款規定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一履行期的最后一日起計算。申請時效是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如果超過執行期限,法院將不再強制執行被告,原告的損害賠償將無法實現。因此,原告應注意執行期限。
交通理賠律師提醒:交通事故發生后,很多當事人都很慌張,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有些人甚至因為害怕承擔責任而開車逃跑。其實逃避是最不明智的做法。如果因為逃逸導致傷員沒有得到迅速有效的搶救,將會造成嚴重的后果:一是當事人的行為可能只構成了交通肇事罪,會轉化為故意殺人罪,兩者的處罰有天壤之別;二是商業保險會因滋事者的逃逸行為而拒賠。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后,不要驚慌。如果買了保險,一般來說,賠償費用基本都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
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辦
摘要:隨著汽車的增多,現在的交通環境越來越復雜,而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因此在日常開車中,除了不斷提高自身的駕駛技術外,也要了解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交通事故處理技巧以及交通事故處理時間期限等問題。下面,一起來看看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知識吧!交通事故處理流程1、固定現場證據,打電話一般發生交通事故,首先應該根據情況打電話,要是有人員受傷,首先應該撥打120治,因為這直接關系到我們的損失,以及我們對于傷者的最基本尊重,要是現場沒有人員受傷,應機會撥打122報案,及時記錄現場的狀況,以便在后面保險報案和商議處理提供充足的證據。
2、盡快撤離現場,恢復交通盡快記好現場狀況后,盡快撤離交通現場,恢復交通對于不愿離開妨礙交通者,交警有權給予強制撤離,對于當事人妨礙交通的車輛,交警都會及時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情況交警會依法給予處罰。
(1)駕駛人未擁有,有效動車駕駛證
(2)另外要是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瓶或者麻醉劑等。
3、交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1)在撤離到安全地點以后,交警會更會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以及當事人和證人陳述來來判定,主要的責任方,另外在交通事故確認書簽字時,一定要確定有沒有其它附帶的損失,比如手機,電腦等重要的物品。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4、當場調解當事人要是要愿意自行私下解決,要是當事人不知道想,車輛的所損傷部位具體修復價格可以,可以及時及時向銷售或者售后顧問打電話,資訊修復價格,以免因為信息不足導致多余的損失,在確定后就可以在確認書上簽字,
5、保險報案應該注意的事項,在交通事故發生以后應該在48小時之內報案,否則將不能全險理賠,在配額上會縮水,或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都有可能,所以大家一要注意這一點。
總結: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不要慌張,應該冷靜處理,另外事后及時給大人或者朋友報平安,以免大家擔心,不管怎么樣,開車工程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規則,禮讓行人,這即是為自己負責,也是為自己負責!
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的必備知識1、哪些情形當事人應保護現場并報警?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處理程序規定》第八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1)造成人員死亡、受傷的;
(2)發生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3)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4)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6)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7)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8)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五項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可以在報警后,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對現場拍照或者標劃停車位置,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處理。
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的;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2、發生交通事故后事后報警的怎么辦?
2009年1月1日生效的《道路程序規定》第十二條條規定: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3、如何保護交通事故現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看一個因為救人而沒有保護現場的判例:
廣東的杜先生開車撞傷摩托車司機后,先將傷者送醫,而交警因此認定他破壞了現場,需負全責。法院審理認為,交警事故認定合法準確;杜先生因不是故意破壞現場,符合公序良俗原則,故只需承擔70%的民事責任。
法院則是在權衡利弊之后作出的利益平衡——如果有證據表明,現場的破壞并不是“故意”為之,則會給予相應的照顧,以鼓勵救人之舉;同時,“70%的民事責任”也表明,由于杜先生沒有履行“標明位置”等保護現場的義務,仍然要承擔大部分的民事責任,法院并不鼓勵不保護現場的行為。所以說,保護現場非常重要,大家切不可忽視。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當事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保護交通事故現場:
(1)不準移動現場上的任何車輛、物品,并要勸阻圍觀群眾進入現場。對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跡、散落物,應該用塑料布、苫布、葦席等可能得到的東西加以遮蓋。
(2)搶救傷者移動車輛時,應做好標記。
(3)將傷者送到醫院后,應告知醫務人員對傷者衣物上的各種痕跡,如輪胎花紋印痕、撕脫口,要進行保護。
(4)嚴防再次事故的發生。發生事故后,要持續開戶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警告標志,以免其他車輛再次碰撞。對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現象,除及時報警方及消防人員外,還要做好防范措施。特別注意:燃油起火時,不能用水滅火,要用沙子覆蓋的方式來滅火,否則極易造成火勢擴散。
4、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什么時候介入?
現在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搶救費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5、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該怎么處理?
當事人應填寫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賠償責任人等內容的協議書或者文字記錄,共同簽名后立即撤離現場,協商賠償數額和賠償方式。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6、交管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多久?
期限為10日。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間3日前通知當事人。口頭通知的應當記入調解記錄。調解參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參加調解的,應當在預定調解時間1日前通知承辦的交通警察,請求變更調解時間。
7、哪些事故不適用調解?
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不適用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認定書交付當事人。
在路上出車禍怎么辦
在路上出車禍怎么辦 若是你自己開車發生車禍,不嚴重應按照以下的程序來做:
1、立即停車。停車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夜間還需開示寬燈、尾燈。【提示】在高速公路上還需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
2、及時報案。當時人應及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打電話(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或110)或委托過往事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民警報案。同時也可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救(醫療急救求助電話:120或110)。如現場發生火災,還應向消防部門報告(火災求救電話:119或110)。
3、保護現場。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牲畜、和遺留的痕跡、散落物不能隨意挪動位置。為搶救傷者,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當事人在警察到來之前,可用繩索等設置警戒線,保護好現場。
4、搶救傷者或財物。當確認受傷者的傷情后,能采取緊急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設法送附近醫院搶救治療。除來受傷或雖有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于現場物品或被害人的錢財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被搶。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當事人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導擎,消除火警隱患。現場禁止吸煙。如是載有危險物品車輛發生事故,除將此情況報警方及消防人員外,還要做好防范措施。
6、協助現場調查取證。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陳述事發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應積極配合協助警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并聽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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