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有哪些 《 刑法 》 第一百八十八條【違規出具 金融票證罪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為他人出具信用證或者其他保函、票據、存單、資信證明,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 罰金 ,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八十九條【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 票據法 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兌、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如果還有什么疑問的,建議到咨詢專業律師。致力于為大家打造優質的 法律咨詢 服務平臺。
法律客觀:《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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