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
(一)所需材料:1.《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計劃生育服務證;2.結婚證;3.節育證明。49周歲以下的己婚人員,屬未育的,提供近三個月本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女方查環查孕證明。屬生育一孩的,提供近三個月本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上環證明。屬生育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縣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絕育證明;4.下列情況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屬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會撫養費征收票據。 (二)辦理部門:現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三)辦理程序: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申請。工作人員核實原件后留復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請,如對材料真實性有疑問的,可留原件作進一步核實。 (四)辦理時限及結果: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的,應即時辦如需進一步核實情況,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并自申請人提交材料齊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需要延長時間的,應報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及時通知申請人,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對符合要求的,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對提供虛假材料、拒不按辦證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拒不配合辦證部門調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出具計劃生育證明通知”。
頭胎沒有結婚證怎么辦準生證
參照上海的辦理方法,具體看你所在的地方政府的要求。
1. 申請對象
準備在上海醫院生育的非本市戶籍育齡婦女。
2. 所需材料
【身份證】
本人身份證件;
【居住證】
現居住地的居住證明;
上海居住證明辦理材料
【照片】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二張;
3. 辦理流程
【1】
到現居住地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填寫《生育聯系卡》申領表并提交有關材料;
【2】
現居住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審核后,發給《上海市流動人口生育聯系卡》,并在10日內書面通知所屬街道(鎮)醫院;
【3】
懷孕婦女憑《上海市流動人口生育聯系卡》到本市醫療保健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
4. 辦理地點
現居住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5.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者可以當場申領。
6. 表格下載
上海市流動人口生育聯系卡.doc
異地準生證怎么辦理?
異地的準生證可參考以下流程辦理:1、在戶口所在地辦準生證(初婚初育證明)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2、目前所居住的街道居委會或者政府計生辦,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聯系卡。3、帶著市流動人口婚育聯系卡去地段醫院(衛生院),做常規檢查。
現在我國流動人口數量龐大,很多年輕夫妻都在外地工作生活,他們準備要小孩的時候,要提前辦理好準生證。現在辦理準生證比過去方面很多,一些程序也得到了簡化,外地人在生活所在地就可以直接辦理。那么異地準生證怎么辦理?下面我結合有關資料給大家講一講。一、異地準生證怎么辦理? 1、申請 流動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現居住地村(社區居)委會填寫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動人口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申請表》交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2、核查 女方現居住地鄉(鎮、街道)收到流動育齡夫妻申請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相關材料后,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信函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等形式,向夫妻雙方戶籍地鄉(鎮、街道)核實其婚育情況,同時備注說明要求戶籍地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核實情況,其中屬省內的要求戶籍地對未錄入信息系統的須及時錄入。 3、根據核查的不同情況分別辦理 (1)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通過人口計生信息管理系統核查無誤的,即時辦理登記。 (2)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同時持有經現居住地計生工作機構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即時辦理登記; (3)對經向戶籍地核實,戶籍地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且婚育情況屬實的,予以登記。 (4)對經向戶籍地核實,戶籍地超過10個工作日未反饋的,視為“難以核實其婚育情況”,由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市外流動人口一孩生育登記承諾書》后予以登記。二、辦理準生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1、早辦早省事,備孕時就開始辦理。 2、前先打電話咨詢,避免來回奔波:出發前先詳細咨詢單位人事/檔案寄存地/計生辦/街道辦工作人員,細節提前問清。 3、準備好文件袋保管:辦證材料很多,用文件袋保管,攜帶齊全。 4、多備復印件:每種材料均有復印件要求,A4紙復印。 5、集體戶口可先和公司人事&存檔人才咨詢,個人戶口可先和街道辦計生部門咨詢。 由此可見,對于外地夫妻而言,現在辦理準生證的手續比過去簡單多了,雙方不用親自跑回各自戶籍所在地蓋章。夫妻一方持有資料到女方居住地的社區街道辦提交資料后,街道辦對資料初審后,會上交到當地計生部門,然后通過和雙方戶籍所在地溝通,來查驗資料的真實性,對于符合條件的,一般會在一周左右開具準生證。
相關推薦:
交通損傷賠償(交通事故后車輛損傷由誰負責)
交通賠償收款(人傷交通事故理賠收款要收據嗎)
交警不管賠償(交警負責事故賠償問題嗎)
修火車道賠償(鐵路兩邊多少米要搬遷)
道路事故賠償(如何確定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